日本廢鋼業發展透視
中國鋼鐵工業經歷了數十年的快速發展,鋼鐵積蓄量不斷增加,今后將有大量的廢鋼資源產生。如何有效利用、管理這些資源或將是未來中國鋼鐵工業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相關資料顯示,短流程煉鋼比長流程煉鋼可減少廢氣86%、廢水76%和廢渣97%,與長流程煉鋼相比,用廢鋼煉1噸鋼可減少近1.6噸碳排放,因此廢鋼生產更加清潔和有利于排廢減量化,鼓勵能耗低、污染小的電爐煉鋼發展無疑有利于環境保護。
日本鋼鐵業的發展與中國有很多類似之處,而且日本廢鋼產業已經非常成熟。深入分析研究日本廢鋼的產生、消費和管理模式,將為中國廢鋼行業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5月6日,日本財務省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3個月,日本進口廢鋼總量為22.6萬噸,同比大增近400%;出口廢鋼總量為150萬噸,同比下降38.1%。此外,日本企業也積極進行廢鋼領域的海外投資,今年4月底,日本豐田通商株式會社(Toyota Tsusho)已參股德國黑色、有色金屬廢料回收商肖爾茨公司,前者將獲得后者39.9%的股權。
一般而言,廢鋼的產生量與鋼鐵積蓄量成正比。在鋼鐵消費歷史較長的歐美地區,由于鋼鐵積蓄量大,廢鋼產生量也大。日本對鋼鐵的大量使用比歐美地區晚50余年,從上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日本大量使用的鋼鐵在進入老舊廢鋼形成周期后成為廢鋼,在上世紀90年代左右,日本廢鋼平均回收率為2.5%~3%。近20年來,日本廢鋼發生量增速趨緩,回收率為2%~2.3%。但是,日本廢鋼發生量總體仍呈增長趨勢。
廢鋼業發展模式:立法、管理、渠道
為解決人口、資源和環境的矛盾,保持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經濟社會成為日本的國策。廢鋼回收是日本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部分。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日本就開始重視廢鋼的回收與利用。上世紀70年代以后,日本不僅實現了高效率的廢鋼管理體制、疏通廢鋼流通渠道,而且還能夠采用現代技術對廢鋼進行加工處理,使其廢鋼行業的管理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完善循環經濟法律體系
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層次、多方面的循環經濟法律體系,對不同行業的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再利用等作了具體規定,并大力推行。日本政府為循環經濟所構建的法律體系大致可以分成3個方面,如圖1所示。
建立高效的管理體制
為加強對廢鋼業的宏觀管理,日本建立了高效的管理體制,在通產省基礎產業局中設有專門機構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和法令,對廢鋼業和企業進行協調和綜合管理,宏觀方面的具體管理則由各民間團體負責。
1975年,日本對原有的廢鋼民間組織進行了統一調整與合并,在此基礎上成立了日本廢鋼鐵工業會、廢鋼鐵儲備協會和回收鐵源利用促進協會。1982年,日本政府又在通產省基礎產業局內成立了廢鋼鐵流通現代化推進協議會。1988年8月份,日本廢鋼鐵儲備協會更名為日本鐵源協會,職能也有所調整,主要是為原料供需方提供交流與合作,調查、提供和研究原料信息,目標是穩定原料供需、提升原料質量。
日本政府和上述民間組織都不直接插手廢鋼的流通和生產經營,讓企業有充分的自主權,并在相互競爭中充分發揮活力。
合理化廢鋼流通渠道
廢鋼作為再生資源能否得到充分開發的關鍵還在于流通渠道是否合理和通暢。一開始,日本廢鋼流通管理比較混亂,產生廢鋼的企業和家庭、廢鋼商業企業、地方自治體、鋼廠都直接插手廢鋼流通,導致流通環節既多又亂,速度緩慢且成本高昂。不過,上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日本廢鋼流通渠道逐步實現了合理化、高效化。
具體來看,日本廢鋼的流通流程為:家庭產生廢鋼流通至指定點再到廢棄站,然后進行篩選,事業單位產生廢鋼送至廢鋼集中站,船舶和橋梁等難拆廢鋼送至拆解企業,這3類廢鋼資源都要運送至加工處理企業,再送至零售商處;非鋼企業和鋼鐵企業的廢鋼資源則分為需要加工和不需加工的廢鋼,部分經加工處理后送至零售商處。
為加速廢鋼流通,日本政府除建立上述流通渠道外,還采取了以下措施:環境保護法規定,無論企業或個人都不得隨意放置廢棄物;把廢鋼買賣列入社會物資流通范疇,規定其正當的流通行為,其交易必須符合政府的政策法令,遏止黑市交易;制定統一的廢鋼規格標準,使買賣雙方不因規格標準不一而不能成交;實行全國統一的廢鋼檢斤驗收和退貨制度等。
在對廢鋼的加工處理方面,日本不斷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設備,提高了廢鋼加工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為穩定原料供給,日本還不斷完善廢鋼市場定價機制,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在2005年10月份推出全球首個廢鋼期貨合約,期貨品種選取最高規格(等級)的廢鋼(重廢)作為標準。
“量體裁衣”發展電爐煉鋼
日本廢鋼的來源包括鋼廠自產廢鋼和社會廢鋼,社會廢鋼又分為廢棄廢鋼和加工廢鋼。廢棄廢鋼包括汽車、鋼材、器械、鐵軌和輪船的回收品,加工廢鋼則是使用鋼材的各產業部門在加工鋼材時產生的廢鋼。
汽車、產業機械、造船等部門的加工廢鋼產生率比建筑業要高。因此,雖然日本建筑業鋼材消費量較大,但加工廢鋼的平均產生率要比歐美地區的國家低。相關數據顯示,近年日本加工廢鋼的68%來自汽車業,其次是來自工業機械,占比為10%,來自電機和造船業的加工廢鋼占比分別為7%和6%。
隨著廢鋼資源不斷產生,日本鋼鐵業開始注重根據國內廢鋼資源情況來選擇煉鋼工藝。
從日本煉鋼發展歷史來看,二戰后的日本處于經濟高速成長期的前半期,對鋼鐵需求量迅速增長,因此大力發展鋼鐵業。這段時期日本廢鋼使用量為粗鋼產量所左右,并受到以廢鋼為主要原料的電爐、平爐和以鐵水為主要原料的轉爐產量比率影響。
1950年~1965年,日本粗鋼產量增長主要靠大量使用廢鋼的平爐煉鋼法來實現。然而,由于國內產生的廢鋼不足以滿足需求,要大量進口廢鋼且供應不穩定。為此,日本鋼鐵業開始向轉爐生產方式為主的生鐵增產型結構轉向,并于1977年廢除了平爐煉鋼法。在發展轉爐降低平爐生產比率時期,日本對電爐鋼比率進行了控制,因此上世紀60年代~70年代日本電爐鋼比例在20%以內。
1975年以后,日本對進口廢鋼依賴減少,同時日本電爐廠在1973年石油危機時對產品結構和設備進行了合理化改造,電爐煉鋼從此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產量比例逐年升高,從1975年的17%提至1996年33%的峰值水平。1996年以后,日本電爐鋼比例開始持續下滑,主要歸因于上世紀90年代后,日本經濟出現停滯,建筑業低迷使得電爐鋼產品需求開始下降。不過,日本交通工具產量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出現一段時期的下滑后,則維持穩步上升的態勢,這意味著日本整體鋼鐵需求仍然穩定。因此,在粗鋼產量穩步增長的情況下,電爐鋼產量下降使電爐鋼占比持續下降,2009年降至21%。
也就是說,日本電爐鋼比例最高峰時也僅在33%左右,而美國電爐鋼比例則達50%~60%,歐盟地區則為40%左右。目前,日本國內有約40個電爐企業,年產能為4000萬噸,而實際產量僅有2000多萬噸,產能過剩嚴重。
受中國國內廢鋼供應不足、電爐鋼生產成本高等因素影響,電爐煉鋼發展緩慢,電爐鋼產量比例一直呈下降走勢,最近幾年一直維持在10%的水平。
目前,中國廢鋼供應主要來自自產廢鋼、社會廢鋼和進口廢鋼。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和鋼鐵儲蓄量增加,中國廢鋼產生量逐年增加 ,從2005年的5415萬噸增長至2012年的約1億噸,但國內廢鋼供應不足以滿足需求,仍需要進口廢鋼。業內相關分析認為,中國將在2020年左右開始進入廢鋼消費高峰期,此后電爐鋼產量比例將開始上升。日本廢鋼產業的發展對中國有如下啟示:
第一,完善和加強相關廢鋼領域的立法。日本廢鋼業的良好運行離不開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而且從日本建立循環經濟的法律體系來看,從基礎層面到具體法規都非常完善。因此,中國也應該借鑒,為保證和促進廢鋼業的良好發展進行相關立法。
第二,加大對報廢汽車和汽車企業廢鋼的回收力度。隨著中國2017年前后開始進入汽車報廢高峰期,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也將迎來快速發展期,但與之配套的回收拆解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因此國家應加快完善報廢汽車的相關政策。
第三,完善廢鋼流通渠道。在廢鋼資源尚未進入高產期的形勢下,提升廢鋼流通環節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將為增加廢鋼供應量起到一定推動作用,可借鑒日本設立廢棄站、廢鋼集中站的方式,加快廢鋼加工配送體系建設,完善各個領域的廢鋼流通途徑。此外,還應建立廢鋼加工企業與鋼企間的互信與合作,打造加工配送基地,由市場導向型模式向服務導向型模式轉化。
第四,加大對廢鋼加工企業管理和扶持力度。廢鋼加工處理企業對于廢鋼的利用起到關鍵作用,國家應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管理。此外,廢鋼產業是微利產業,投資大、利潤薄,還應適當加大對廢鋼加工企業的扶持力度,把廢鋼采選分離和加工的成本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