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律師受權聲明
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中國馳名商標“合力”及其漢語拼音“HELI”的注冊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馳字[2005]第94號),商標核定使用范圍為叉車等第12類商品領域。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生產和銷售“合力”、“HELI”叉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中國境內設立有22家省級銷售經銷商。為此,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孟超律師鄭重聲明:除上述許可使用外,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生產和銷售叉車等第12類商品領域中使用“合力”、“HELI”商標均為侵權和假冒行為,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民事責任的權利。另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孟超律師提請廣大消費者注意鑒別,謹防購買假冒“合力”叉車。
特此聲明。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孟超 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129501110548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22家省級銷售經銷商名稱、電話、聯系人。
安徽叉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授權省級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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