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地區將投資3500萬營林造林
2009年,西藏林芝地區推出投資3500萬元的營林造林計劃。該計劃將通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實施保護現有林;通過義務植樹、成片造林、重點區域造林、擴大新造林,在田邊地頭、房前屋后栽植林果經濟林等措施,積極實施退耕還林,大力開展城鎮園林綠化,持續改善林芝地區生態環境,以進一步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打造林芝地區生態大地區的目標。
據了解,在總投資3500萬元的營林造林計劃中,林芝地區將義務種植樹木8萬株;在所轄5縣和地直3個森工企業更新采伐跡地8000畝;完成林芝、米林、朗縣、波密等4縣的退耕還林工程配套荒山公益林造林;完成藏東南防沙項目造林約50萬畝;進一步擴大米林、朗縣核桃產業帶的種植規模,發展以核桃為主的經濟林木3萬畝,進一步完善林芝地區經濟林木產業帶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