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資委規范省管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業務公告流程
近日,山東國資委會同產權交易中心研究完善了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業務公告流程,并將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業務公告流程圖在省國資委和產權交易中心網站上對外公布。按照公告流程,省管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公告應先提交書面公告信息材料,經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審核受理后按規定內容和格式在省級報刊和產權交易中心網站上掛牌公告,公告結果無異議,通過公開競價轉讓確定受讓方,受讓方支付交易價款后由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受讓方依據行為批準文件和交易憑證等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如果公告結果有異議,產權交易中心將及時通知出讓方提出解決意見,同時上報省國資委,由省國資委對出讓方解決方案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