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創新是環保事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Feijiu網資訊平臺: 雨過天晴,天藍云淡,習習和風吹走炎熱氣息。在環境保護部會議室內,一場創新大討論正緊張而熱烈地進行著。大家圍繞環評和監測工作創新,就體系建設和制度改革、簡政放權和職能轉變、信息化和大數據平臺建設等專題,諫諍言、獻良策、出實招。
這是環境保護部落實“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自選動作,也是解放思想推動環保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大討論,大家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以及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工作要求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充分肯定了大討論的積極進展,強調要通過討論,使大家進一步看清形勢,在解放思想、提高工作質量、轉變工作作風上做到又嚴又實,為全面開創生態環保工作新局面凝聚新的能量。
深化環評制度改革,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更好服務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中共中央、國務院前不久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也要求,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引導、規范和約束各類開發、利用、保護自然資源的行為,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全面深化環評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深入踐行“三嚴三實”的客觀需要,也是科學規范環評審批行為、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保障公眾環境權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職能分散、交叉問題較為突出,難以形成嚴格監管的強大合力。基層環保部門被賦予的職能和擔負的任務不匹配,存在“小馬拉大車”的現象。因此,必須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放到位,還要加強和改善政府管理,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
具體到環評工作上,當前存在邊界模糊、承載過多、效率不高等問題,單就管理層面來看,環評前置環節和要件過于龐雜,幾乎涵蓋或涉及了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大部分內容,環評承擔了許多不應當也不必要承擔的責任。
從基層看,大量環境影響輕微、甚至沒有什么環境影響,且不屬于建設項目的社區服務和家庭作坊式活動,都被當做建設項目納入環評范疇,履行事前審批手續。基層環保部門管理人員的主要精力都放在這類項目審批上,無暇監管,也無力承接上級下放的項目。
在當前簡政放權、職能轉變的大形勢下,迫切需要對環評制度進行改革,使之更加完善合理。
環境影響評價司副司長劉薇建議,對環評內容進行分類清理,凡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作為環評前置;對法律法規雖有前置規定,但實踐證明不合理、不必要,或者能夠采用征求意見方式解決的,修訂環評法時都應予以取消。
環境影響評價司副巡視員劉文祥認為,應該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從政策法規、管理和技術層面全方位推動環評優化工作,回歸環評的本質,聚焦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和環保對策措施上,增強環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發揮環評效力。
統計數據顯示,近幾年,我國平均每年審批環評文件40萬個左右,其中報告書約占5%,報告表45%,其余50%為登記表。登記表類項目雖然量大面廣,但環境影響輕微,依法本不需要進行環評,目前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嘗試將此類項目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甚至部分“豁免”,取得了一些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