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強調裝備制造業戰略地位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裝備制造業調整振興規劃。
值得注意的是,振興規劃強調了裝備制造業的戰略地位;提出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首次提到“建立使用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
振興規劃“四大要求”
會議指出,裝備制造業是為國民經濟各行業提供技術裝備的戰略性產業,關聯度高、吸納就業能力強、技術資金密集,是產業升級、技術進步的重要保障和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必須依托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大規模開展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工作;通過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礎配套件和基礎工藝水平;加快企業兼并重組和產品更新換代,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
該振興規劃對裝備制造業提出了4點要求:
一要依托高效清潔發電、特高壓變電、煤礦與金屬礦采掘、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領域的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二要結合鋼鐵、汽車、紡織等大產業的重點項目,推進裝備自動化。三要提升大型鑄鍛件、基礎部件、加工輔具、特種原材料等配套產品的技術水平,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四要推進結構調整,轉變產業增長方式。
對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支持骨干企業聯合重組;推進結構調整;提升基礎部件等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