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農機產品質量
一、農機產品質量狀況
(1)安全性不強;(2)工藝性差;(3)服務不完善;(4)說明書不規范。
二、原因分析
1.生產銷售者方面。①受利益驅使,一些“三無”農機產品(未經工商注冊、無產品合格證、無三包憑證)生產出售。在銷售中采用代銷回扣等不法手段促銷,導致假冒偽劣產品占據了農機市場的較大份額。②觀念陳舊。沿用老一套的營銷和質量管理方式,缺少引進先進技術和專業人才的現代企業意識。
2.消費者方面。①貪圖便宜的消費意識和行為給暇冒偽劣產品提供了“溫床”。②無鑒別能力。③缺少維權意識。
3.政府管理部門方面。①缺乏宏觀上的規劃與指導。②宣傳力度不夠。有關農機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與功能、農機產品的技術標準與選購等方面的知識是廣大農村的盲點。③保障體系不健全,服務功能不完善。農民投訴難,廠家上訴難,還沒有形成一套高效公開的管理程序。
三、采取對策
1.生產銷售者要立足市場,整合資源,提高素質,走良性循環發展的道路。要加大人才引進和技術更新力度,真正提高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以優質的產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務參與市場競爭。
2.消費者要提高自身素質。在購買前要多了解相關信息,貨比三家,不要偏聽偏信,可請農機推廣部門技術人員到現場或請賣方進行實地操作演示。做到“選好機、用好機、管好機、護好機”。
3.政府管理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多層面引導農機市場與消費,構架一個良好的農機“產、銷、用”空間。
(1)建立有效維權機制。一是加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宣傳實施力度,對農機市場的具體違法違規行為作出明確規定,讓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消費者明確權限。二是調動行業協會、質檢單位和標準委員會,根據市場的發展變化及時制訂標準。三是明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機部門在農機市場中的職責和工作范圍,各盡其責,協同管理。
(2)加大農機市場整頓工作。一是明確農機打假的具體辦事機構,建立長效機制。二是實行重點時期的抽查監督。在“春耕”、“雙搶”、“秋收”等購買、使用高峰時期,對農機市場開展不定點、不定時的抽查,嚴厲查處存在問題,并及時公布抽檢結果。
(3)擴大宣傳,扶持優質產品壯大發展。一是利用現場會、演示會加大優質農機產品的示范推廣。二是加強法律維權、農機技術方面知識的普及。三是扶持名牌企業。從政策、資金到技術、管理上加大支持力度,發揮龍頭作用,促進農機產品的開發和改造,調整產品結構,實現產業化經營生產,推動農機產品質量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