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續開放鐵路建設市場設計、施工業務
為加快實現符合建筑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資質改革目標,適應鐵路建設需求,建設部和鐵道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建市[2006]87號),決定在2004年12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開放鐵路建設市場的通知》(建市[2004]234號)基礎上,對鐵路建設市場的設計、施工、監理業務范圍繼續開放:
——設計。同時具有甲級公路(公路、特大橋梁、特大隧道)和城市軌道交通設計資質的設計院,可以從事時速200km以下普通鐵路設計工作;具有城市軌道交通設計資質的設計院,可以從事時速160km以下普通鐵路設計工作;具有甲級水運(港口工程)設計資質的設計院,可以從事鐵路集裝箱結點站設計工作;具有甲級電子通信廣電(通信工程類)設計資質的設計院,可以從事鐵路通信設計工作。
——施工。具有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礦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比照鐵路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承擔鐵路工程施工,可以參加鐵路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投標;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仍然可以參加鐵路大型站房工程投標。
——監理。具有甲級電力(輸變電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鐵路電力專業監理工作;具有甲級通信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鐵路通信專業監理工作;具有甲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仍然可以從事鐵路大型旅客站房和房建專業監理工作。
通知同時指出,本次準許進入鐵路建設市場的設計、施工、監理企業,按照上述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比照鐵路同等級別資質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