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產權制度改革還需完善法規有序地推進《中華工商時報》
專家建議,國有資產不流動,其“坐失”可能比流動的損失還大。決不能把國有產權轉讓等同于國有資產流失,對具體情況要做具體分析。既不能因出現問題而否定國有產權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對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任其發展。
國有企業改革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經過多年努力,國企的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國有經濟布局得到了完善,但同時,國企改革中深層次的矛盾問題也暴露出來。
近日,北京金融街商會和北京開達經濟學家咨詢中心,將當前熱點問題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流失作為其聯合舉辦的第七屆金融街論壇的主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與會學者和專家充分肯定了國企產權改革幾年來的探索和成就,認為推進國有企業產權有序流動,是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有利于優化企業和社會的資本結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也有利于提高資產的運營效率,增進企業和社會財富。隨著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轉讓國有產權的活動明顯增多,這對推動國有資產存量調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等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不容否認,在一些行業、一些地方的國有企業的產權轉讓中也存在諸多問題,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一個比較引人爭議的做法是,作為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一種形式,近來一些地方、一些企業實行了管理層收購或經營者持股的做法。與會者的看法是,作為企業改制和分配方式改革的探索,管理層收購或經營者持股對調動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增強企業的活力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在實施管理層收購的過程中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其中突出的問題主要包括:企業管理者自買自賣、自行定價;以國有資產作為融資擔保,將收購風險和經營風險轉嫁給金融機構和被收購企業;損害投資人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等等。就此,與會的專家學者認為,管理層收購作為國有企業改制的一種形式,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和環境,但目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有待完善;國有資產價格還缺乏合理有效的發現和形成機制;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收購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政策規范;合理的融資渠道還很欠缺;管理層承擔的收購風險與其享有的收益不對稱;企業的內外監控機制還不健全……這些外部條件的欠缺,制約了管理層收購與經營者持股改革的有序推進。
縱觀國有產權轉讓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國產權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產權交易監管不到位。會議討論中專家們取得了以下的三點共識是:
第一,應肯定國有資產必須要流動,如果國有資產不流動,其“坐失可能比流動的損失還大。決不能把國有產權轉讓等同于國有資產流失,對具體情況要做具體分析。
第二,要承認過去在國有產權交易中確有個別的暗箱操作,甚至非法交易,這種情況應嚴厲打擊、堅決取締。第三,國有產權轉讓、特別是價格的形成涉及多方面因素,判斷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是一項復雜的工作。
與會者指出,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的方向、重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國有經濟在不同產業、不同地區的數量和比重可以有所差別。隨著改革的深化,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還會有所減少,國有經濟的素質將進一步提高,分布將更加合理。目前,國有產權制度改革正處在關鍵時期,既不能因為出現的種種問題而否定國有產權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對改革中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任其發展。專家建議,要通過創新機制、完善法規、加強監管等多方面的推進,使國有產權制度改革在前進中不斷規范,在實施中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