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業現在有了服務標準
據了解,由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制定的《專利代理服務指導標準》日前已經發布,其旨在進一步提高專利代理機構的服務質量,增加了專利代理服務工作的透明度,同時對專利代理行業各類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賀化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指出:“專利代理行業是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支撐,專利代理服務水平和質量對依法保護我國自主創新成果具有重要影響?!?nbsp;
從成果到專利,需要專利代理的“二次創造”
賀化介紹說,擁有專利的數量和質量是衡量一個國家科技發展水平和綜合競爭實力的重要標志,將科技創新成果轉換成高質量的自主知識產權,是需要進行二次創造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專利代理人提供高水平專業化服務。“不規范、不專業的代理服務極有可能使得大量創新成果無法形成好的知識產權,無法形成市場競爭優勢,從而對提高我國核心競爭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nbsp;
專利代理行業的發展水平還關系到我國市場主體的核心競爭能力。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逐步增強和國際競爭力的逐步提高,發達國家越來越將我國視為現實或者潛在的競爭對手。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中,由于我國市場主體的核心競爭力不足,遭受到發達國家利用其專利優勢所實施的壓制行為,致使許多關系到我國未來發展的主導產業和新興高科技產業面臨困境,對我國的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脅。因此,為了在競爭中爭取主動,一方面要不斷積累專利的擁有量,提高討價還價的籌碼;另一方面要擁有高水平的專業化服務,使我國市場主體能夠積極應對糾紛訴訟,尋求發展的突破點,提升市場競爭的能力。在這兩方面,專利代理人的高水平專業化服務必不可少。
我國專利代理行業與發達國家還有差距
據統計,截至2009年7月底,我國專利代理機構已經發展到735家,執業專利代理人已達6000多人,全行業從業人員已達17000人左右。我國專利代理行業已經基本實現市場化、社會化,但專利代理服務還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快速經濟發展的需求,我國專利代理行業與發達國家還存在著差距。
賀化說,發達國家由于其專利制度實施時間長,在制度完善、市場成熟、以及專利代理行業發展水平方面均占有優勢。從總的發展趨勢看,國外的專利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正在逐步覆蓋到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整個鏈條。
國外專利代理人的服務也是由最初的只是負責專利申請的相關事務,向確權、維權、訴訟、許可、投資以及專利權的運用等諸多的業務領域全方位擴展。在韓國,有些事務所的業務收入大約1/3來自于為企業完成的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設計;日本的專利事務所越來越多的涉及到專利訴訟業務中;在英國,現實促成了專利事務所和訴訟事務所共同代理專利訴訟案件的方式;在美國,由于專利律師必須通過所在執業州的司法考試和聯邦的專利考試。因此,絕大部分的專利律師是可以直接參加知識產權訴訟,而不存在法律的障礙;在德國,專利律師也是可以在專利法院代理訴訟業務的。
在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專利制度的認識和專利代理作用的認識還流于表面化甚至存在誤區,某些地方政府和企業過于追求專利數量,而相對忽視專利質量;過于重視專利代理在專利申請和授權階段的作用,而不了解專利代理在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全過程的作用,甚至等到國際糾紛打上門來才匆忙尋求專利代理機構的幫助。這些情況也是導致非正常專利申請、“黑代理”、不正當競爭等諸多問題的原因之一,極大地影響了高水平專利代理機構合理生存的空間。
注重專利代理人人才隊伍培養
賀化說:“由于專利代理工作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決定了專利代理是一個交叉學科,而專利代理人也應當具備較高的素質,因此,要特別注重專利代理人人才隊伍培養”。
賀化認為,對專利代理人人才的培養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
一是政府支持與協會引導相結合。根據專利代理行業發展的狀況,政府應當加大對專利代理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給予更多的機會,創造更好的條件。
二是人才培養與機構培養相結合。既要重視對人才的培養,又要重視機構自身的建設,在選擇人才、培養人才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行業內部的各項制度建設,提高機構負責人的發展意識和政策敏感度,促進內部良好執業環境的形成,使優秀的專利代理人才在規范的機構中執業,在良好的氛圍下發揮出更加優異的作用。
三是業務拓展與特色培養相結合。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勵和支持專利代理人拓展自己的業務領域,制定自學計劃、設定發展目標,深入研究相關的業務知識,發揮自身的專業特長。行政機關和行業組織要按照專利代理人業務拓展的需要,根據區域客觀要求和業務發展狀況,有計劃、有目標地開展培訓和交流,為專利代理人拓展業務領域、隱身服務內容,培養特色服務的能力而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四是著手做好基礎性工作。加強專利代理人與審查員的交流,建立系統的專利代理行業的執業培訓機制;通過制定專利代理高端人才培養計劃和分類開展專門培訓,使優秀人才不斷拓寬原有的服務范圍,尤其要注意加強涉外專利申請、糾紛處置等方面的培訓,吸收專利代理人參加學術研究與業務交流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重要政策的研究制定。
此外還要建立由專利代理機構信譽檔案、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制度組成的誠信管理制度,構建專利代理行業的誠信信息管理平臺,努力營造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