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術語總匯
貿易術語匯總:
加工貿易貨物,指加工貿易項下進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過程產生邊角料、殘次品、副產品等。
加工貿易企業,包括經海關注冊登記經營企業加工企業。
經營企業,指負責對外簽訂加工貿易進出口合同各類進出口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經批準獲得來料加工經營許可對外加工裝配服務公司。
加工企業,指接受經營企業委托,負責對進口料件進行加工或者裝配,且具有法人資格生產企業,以及由經營企業設立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實行相對獨立核算并已經辦理工商營業證(執照)工廠。
單位耗料量,指加工貿易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加工生產單位出口成品所耗用進口料件數量,簡稱單耗。
深加工結轉,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經營活動。
承攬企業,指與經營企業簽訂加工合同,承接經營企業委托外發加工業務生產企業。承攬企業須經海關注冊登記,具有相應加工生產能力。
外發加工,指加工貿易企業因受自身生產工序限制,經海關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委托承攬企業對加工貿易貨物某道工序進行加工,規定期限內將加工后產品運回本企業并最終復出口行為。
核查,指海關通過核實數據、審查單證、核對實物及相關帳冊等方法檢查核實加工貿易企業申報加工生產能力以及進口、運輸、存儲、加工、裝配、轉讓、轉移、銷售或者出口加工貿易貨物等情況,否與實際相符、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行為。
核銷,指加工貿易經營企業加工復出口或者辦理內銷等海關手續后,憑規定單證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海關經審查、核查屬實且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予以辦理解除監管手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