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開出首張“按日計罰”環保罰單累計罰款420萬
“每日罰款20萬元,連續計罰21日,累計罰款420萬元。 ”記者7月22日從安徽省環保廳獲悉,六安市環保局近期開出全省首張按日計罰決定書。被處罰單位為安徽藍翔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曾因超標排放廢氣被環保部門罰款、責令改正,但在執法人員復查時仍然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開出巨額罰單。
安徽藍翔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六安市經開區經三北路,主要生產平板玻璃。 4月17日、5月22日,六安市環保局兩次調查發現該公司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于5月25日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違法排放行為,并于5月29日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6月15日、6月16日,執法人員對企業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發現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告知企業有行政處罰事先聽證申請權。經聽證程序,六安市環保局決定維持原處罰意見。
新環保法規定,排污者超標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按日連續處罰辦法明確,認定排污者拒不改正的情形是,責令改正決定書送達后,復查發現仍在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6月26日,六安市環保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每日罰款20萬元,計罰自5月26日起至6月15日止,共計21日,累計罰款420萬元。
記者從六安市環保局了解到,該公司正開展整改,逐步降低生產負荷,完善脫硫脫硝設施。執法人員將于近日再次到企業復查。
新法1月1日施行以來,安徽省環保部門頻使“殺手锏”,查封扣押、限制生產、行政拘留成為執法新常態,此次按日計罰在全省尚屬首例。
安徽大學環境法學專家張輝表示,按日計罰作為上不封頂的處罰手段,較以往處罰數額明顯增多,可以有效威懾環境違法企業,消除企業的僥幸心理,督促企業徹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