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特種設備管理的探討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用特種設備(主要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設備、大型游樂設施等)的數量迅猛增加,且品種繁多,結構復雜,應用范圍日益擴大。但部分企業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存在事故隱患增加的問題十分嚴重。為確保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率。2003年2月19日經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特種設備安全監條例》,并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特種設備的管理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特種設備普查登記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是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因種種原因,在2001年以前,針對在用特種設備底數不清的情況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01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在用特種設備普查登記工作。目的是查清在用特種設備數量和分布,掌握安全狀況,督促使用單位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切實把安全要求落實到每臺在用設備上,為提高安全監察工作奠定基礎。對滿足安全要求的在用特種設備,按規定進行注冊登記和發給使用證,并實行計算機動態管理,隨時掌握日常變更,修理、改造和報廢信息;二是對存在各類安全隱患,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在用特種設備完成分組治理,對安全況狀等級不能夠和不能保證使用安全的特種設備,要限期整改或報廢;對停用的特種設備重新使用要按相關規定進行檢驗和評定;對無證制造、安裝的特種設備或舊貨市場購入的已報廢的二手特種設備,要予以解體報廢。通過在用特種設備普查登記,完善管理體系,形成高效、長效管理機制;促進企業法人治理機制的形成,增強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的法制意識,確定“企業負責”的原則,讓特種設備使用者做到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開創企業嚴格管理,依法登記。 在用特種設備普查登記,是提高安全監察工作有效性的具體措施,也是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它關系到能否形成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工作局面,關系到能否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管理運行機制,關系到能否在遏制危、特大事故上取得實質性突破。開創合法使用特種設備的新局面。
2.特種設備管理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㈠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㈡ 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檢報告; ㈢ 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態記錄; ㈣ 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 維護記錄。 ㈤ 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是特種設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由于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會因各種因素產生缺陷,需要不斷的修理、維護、檢驗,這些都要依據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的原始文件資料作為依據。 特種設備使用過程的記錄文件,包括定期檢驗、改造、維修證明、自檢記錄、特種設備日常運行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對特種設備使用過程進行記錄,是強化責任的一種手段,是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一種措施,是在出現問題時有據可查,便于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建立完善的特種設備檔案并保持完整,也反映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管理水平。目前,特種設備檔案的管理和保存十分薄弱,特別是一些小型企業,管理人員流動性大,檔案流失情況相當嚴重,應采取相應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用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根據特種設備的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檢查項目,要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和使用說明進行,檢查情況必須加以記錄。到期的特種設備應及時進行定期檢定,因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時進行定期檢定,致使特種設備存在的缺陷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消除而引發事故。因此,國家規定特種設備為強制檢定。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調控裝置和儀器,有的起到特種設備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自我保護作用。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電梯的安全鉗,起重機械的超載限制器,游樂設施的制動裝置等。根據統計資料表明,因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等失靈,起不到保護作用引起事故的占事故總數的16.2%。因此,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等進行定期校驗,修檢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特種設備本身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特點,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不但與特種設備本身質量安全性能有關,而且與其相關的作業人員的素質和水平有關。為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確保安全運行,其相關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這是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必不可少的基礎工作,也是安全監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根據統計資料表明,因人員無證上崗,不具備安全運行知識和技能, 引起事故的占事故總數的20%。
3.監督檢查 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是生產、使用單位的責任,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也是必不可少的。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監察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⑴對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登記;⑵對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定;⑶辦理特種設備注銷;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考核發證;⑸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同時對生產單位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條例》中規定的,做出相應的處罰。 特種設備的管理分為兩個方面管理,一是生產和使用單位的管理。有資格的生產單位需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生產,使用單位則必須按規范要求制訂較為完整的管理制度,并加以執行。二是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嚴格依照相關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從事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的事項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許可、核準、登記。對未依法取得許可、核準、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或檢驗檢測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取締或依法處理。
綜上所述,特種設備的管理不是單一的管理,是生產、使用單位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管理,只有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各盡其責,積極配合,才能真正實現特種設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