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聯:明確對廢舊家電拆解補貼相關處理
關于廢舊家電拆解補貼資質的提案
建議承辦部門:環保部
2012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發布,明確對相關處理企業按照實際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給予定額補貼,基金補貼標準為:電視機85元/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房間空調器3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該辦法旨在促進回收處理業“陽光規范、良性長效”發展。我國作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與消費大國,實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網絡化回收、集中化處理、規模化利用”,是當下我國大力扶持發展固廢綜合利用與建設城市礦產基地的必由之路。
截至2011年底,我國“四機一腦”的社會保有量已達17.7億臺,其中電視機約為5.2億臺、電冰箱約為3億臺、洗衣機約為3.2億臺、空調器約為3.3億臺、計算機約為3億臺,而我國每年“四機一腦”的廢棄量達數千萬臺。目前全國列入基金補貼名錄的企業約有106家(第一批家電基金補貼企業43家、第二批21家、第三批28家、第四批15家,共有106家)。據可公開查閱的數據顯示2014年1-2季度,第一批3家未拆解,第三批3家未拆解。
2013年12月,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于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財綜[2013]110號)中提到,“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規模化、產業化、專業化發展,提升行業技術裝備水平,推動優質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做大做強,淘汰落后處理企業”“本通知發布前已建成但尚未納入相關省(區、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的優質處理企業,可以向設區的市級環保部門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并向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環境保護部基本按照原來“以舊換新”政策下的省規劃范圍內的申報,“以舊換新”時的規劃是以省作為區域規劃,目前回收渠道是全國市場化,跨省回收已經是常態化。為保證行業的市場化,環保部也推出了基金補貼企業退出機制(自2014年起,各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年實際拆解處理量低于許可處理能力的20%的,以及資源產出率低于40%的)。鑒于以上情況,提出建議如下:
1、落實通知精神。將發布前已建成但尚未納入相關省(區、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的優質處理企業納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名單,給予審核。
2、真正落實退出機制。提高企業年實際拆解處理量占許可處理能力的比例,可由20%提高至40%。
3、鼓勵市場化,去行政化。通過嚴格審查、核準進入企業的條件,企業對投資自行負責。并通過有效的過程監管,推動行業的發展和產業集中度。
通過以上措施,提高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增強行業發展的自律性,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