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不等于反外資并購
凱雷集團欲控股徐工集團的事件從年初開始引起業內關注,而近日“三一”有關人士引爆相關話題后,這件事再次成為廣泛關注的焦點。
我們注意到,事情的發展已經遠遠超過一場并購這么簡單,西方輿論以施壓的姿態表示,徐工模式將成為國際資本“檢驗中國政府改革大型國企決心的試金石”。
我們認為,以“改革決心的試金石”來研判這一事件并不符合事實真相,它關乎的不是改革決心,而是如何從制度層面為反壟斷、保證市場秩序奠定基礎。
目前,國家發改委工業司正在牽頭組織商務部、外管局、財政部和工商總局等部委聯手開展針對外資并購的相關審查。徐工等大型國企以外資為導向的“新洋務運動”引發的爭議,不僅僅是一個大型國企改制的路徑之爭,更是中國政府從產業安全角度審視外資并購的實質性標志。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工商聯提交了一份名為《關于建立國家經濟安全體系的建議》指出,在跨國公司擴大占有其他國家市場時,往往使被并購企業所在國經濟受到很大沖擊,甚至會威脅一國經濟安全。因此,中國應參照他國對于跨國并購行為均存在嚴格的反壟斷限制或以經濟安全為名的其他限制。
在世界范圍內,如美、英、德等經濟發達國家,都制定了較為完善的規范外資并購活動的法律法規。在德國,公司法規定跨國收購中當一個人收購德國公司25%或50%以上股份或表決權時,必須通知聯邦卡特爾局;當收購產生或加強市場控制地位時,這種收購將被禁止。
眾所周知,盡管身負重債,徐工集團目前仍位列行業“三甲”,有著中國工程機械行業“第一制造”之稱,而其營業收入占據了整個徐州市GDP的20%。
如此規模的企業,即便不在“經濟安全”范疇內考慮問題,也應從反壟斷角度對其引資加以慎重考慮。
我們知道,并購最大的負面效應就在于它可能導致的壟斷,無論是國有還是外資,都是如此。目前,很多跨國公司利用資本運營控股并購國內企業后,憑借其雄厚
實力逐步占領較大的市場份額。而對我國產業尤其是戰略性產業的控制,將達到他們壟斷或圖謀壟斷這些產業而獲得超額利潤的目的。
目前,外資企業的工業總產值占行業產值的比重從1990年的2.28%上升到現在的35%以上。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外資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已占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
如果外資并購造成壟斷,外商不僅控制國內市場,制定壟斷價格和瓜分市場策略,損害消費者利益,而且容易制約內資企業成長和技術進步,制約國內幼稚產業發展。
國家利益必須予以考慮,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前提下,以反壟斷為切入點,對外資并購進行一定的干預無可厚非。
由于我國目前內外資企業事實上存在的“體制差”和“政策差”,于是,在某些產業部門的產品生產銷售領域,出現了外資居于控制地位甚至形成壟斷的現象。為了防止出現經濟性壟斷,應當盡快制定《反壟斷法》等一系列法律來限制和阻止壟斷形成。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并購是反壟斷不等于反外資并購,內資同樣也不能搞壟斷。“不能因為自己沒本事就不讓別人進來”。在這一點上,決策者當三思而后行。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