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互聯網+”和新媒體才能建成這種新的同盟體
“互聯網+”極大地推動了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能僅靠體制內的12萬人,需要廣大社會公眾的關注和參與,只有“互聯網+”和新媒體才能建成這種新的同盟體。這是新時代下環境保護的新思路。
“互聯網+”不僅僅是加一個媒體、加一個宣傳渠道,而是加入到環境管理的各方面。我們做環境監測要思考,加什么行業,比如可以加云計算、大數據等,從而提升綜合能力。
如果從加減乘除思維來考慮,我認為“互聯網×”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互聯網×”可以極大地提升公眾的環境意識,吸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如果將非政府組織的環境監測加入到體制內的監測體系,這就會出現一種乘數效應。
陜西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副主任楊松峰:
從本質來講,互聯網對這個世界是一種沖擊。
我認為,互聯網對環境宣教部門來說是一個好事。首先,互聯網是環境宣教工作內容的擴展,是一種手段的更新。第二,新媒體提高了公眾參與環境的意識,引入了公眾參與,奠定了公眾參與環保的基礎。第三,新媒體有利于與公眾交流,滿足公眾的訴求,有利于改善環保工作。第四,新媒體倒逼環保部門完善環境管理。
新媒體也帶來很大的挑戰。第一,新媒體的偶發性、個體化的成分很高。原創微博使我們很難辨別它的真偽,影響了我們的判斷力。第二,新媒體對環保部門的人員、素質帶來了考驗。第三,公眾非理性、叛逆性思維,對政府很多工作的質疑,極容易導致環境事件。
面對新媒體沖擊,應該從以下4方面努力:
第一,更新我們對新媒體的觀念。對待新媒體,要有平常心,“在戰略上藐視敵人,在戰術上重視敵人”。新媒體是傳統媒體的更新版,環保部門運用好了就是有力的武器。
第二,我們要敢于先行一步,先進一言。環保部門要先做陣地的工作,如果我們不去占領陣地,就會有人去占領,以至于環保部門陷入被動。這樣就要求環保部門要建設自身的媒體資源。
第三,環保部門要正視民眾的聲音。以往“搞定就是穩定”,“擺平就是水平”,如今內部調控、內部掌握的東西已經不存在,環保部門要真誠地去面對公眾對我們環保工作提出的一些意見,或者是一些投訴,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第四,環保部門需要吸引公眾的聲音。環保部門一家單打獨斗是不行的,要充分發揮廣大公眾的作用,公眾更應該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力量。此外,環保部門也要發揮NGO組織等其他社會環保團體的力量,形成一個共同體,才能發揮環保部門的主導作用。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李劍:
“互聯網+”對環保部門意味著什么?我認為,環保部門應該從兩方面應對:第一,環保部門要適應。面對新的形勢,環保部門要適應新挑戰,研究新思路,提出新辦法。主動適應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第二,環保部門要轉型。面對“互聯網+”,如果環保部門在環境管理上不轉型,就是死路一條,轉了就是陽光大道。只有加快環境管理轉型,環保部門才會有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遇。
轉型重點有以下幾方面:首先,環境管理的思維方式要轉,主要是環境管理變封閉為開放,變被動為主動,變應對為引導。其次,要注重工作方法的轉型。工作方法的轉型主要是轉變“打法”,按照新《環境保護法》的要求,我認為信息公開、公眾參與、誠信制度、輿論借力等都是工作方法轉型的幾個重要環節。
只有通過思維方式的轉型和工作方法的轉型,才能促進環保部門角色的轉變。
甘肅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孫玉龍:
當前新媒體形勢下,我認為環保部門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環保部門要認識到新媒體的巨大作用,把握好我們發揮新媒體作用的主動權。無論從理論上來講,還是實踐效果,新媒體都對環保工作起到巨大的、
不可低估的作用。環保部門必須牢牢把握好主動權,特別是把握好新媒體這個主動權。
第二,環保部門要認清環保在新常態下工作的新格局。新媒體目前是環保部門進行管理的一個新手段,效果非常明顯。在新常態下,環保部門要通過聯合新媒體、傳統手段以及經驗,重塑環保工作的新格局。
第三,新媒體有助于認真履行環保部門的環保職責。環境政策的落實需要很多方式、手段、方法、措施,新媒體已經成為當下我們接地氣工作的一種模式和措施,所以環保部門要不斷地研究新媒體,推動環保工作的開展。
鄭州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韓松濤:
首先,“互聯網+”意味著在新的歷史時期環保部門的歷史使命,這是對人類社會的責任。
其次,“互聯網+”意味著新時期環境保護部門在當今的歷史發展進程中,要有效運用新媒體等科技手段,這也是環保部門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必然選項。
第三,“互聯網+”是環保部門科學有效地謀劃環保工作、創新工作思路、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向前發展的新生力量。在大氣污染防治特別是揚塵污染治理方面,我們很多舉措都來自于網民的智慧,我們可以通過網絡互通吸取更多建設性意見,從而提升我們的工作,履職盡責。
總之,環境保護工作,要抱著科學的態度,積極地運用新媒體、“互聯網+”等手段,高效、務實地發展環保事業,發揮“雙微”優勢,助推環保發展,努力實現中國夢。
武漢市環境保護信息中心主任詹煒:
“互聯網+”出現以后,從技術角度來說,產生了兩方面效果。
一是在信息采集層。比如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等,目前已經用了在線監測等手段,下一步會在更多層次、更深更廣地運用到感知技術。
二是與個體息息相關的應用服務層面。在環保系統內部,環保工作人員可以通過移動辦公平臺等智能化系統,實現環保系統各業務部門的數據信息共享。從社會層面來看,公眾可以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手機APP實現信息獲取和信息共享。
就環境宣教如何利用“互聯網+”,我認為,互聯網是與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一樣的傳播載體、傳播渠道。在環境宣教工作中,應當把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統籌規劃、統一策劃,發揮各自的特點、各自的特征,互相彌補、協同聯動,共同為環境保護發力。
成都市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 邊登榮
環保部門面對“互聯網+”,我認為首先要強化“三最”意識。
第一,生態文明是“最”高文明。在改造自然的時候,不能破壞自然。
第二,互聯網環保是“最”大環保。互聯網環保包含最大的能量。
第三,陽光宣教是“最”強宣教。信息公開要有亮度,這樣才不會被誤解。科教知識要有強度,公眾才不會有意見。
其次,要突出“四促”工作。一是用“互聯網+”促進環保系統信息化建設;二是用“互聯網+”促進環保工作法治化建設;三是用“互聯網+”促進環保應用綠色化建設;四是用“互聯網+”促進環保能力現代化建設,比如在線監測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