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租賃設備的基礎管理
一、進口租賃設備的特點
企業為擴大生產力,改造設備,向非銀行的國家金融機構,以融資融物的租賃形式引進的設備,稱為進口租賃設備。進口租賃設備具有如下特點:
1、租金可進入企業成本費用,償還租金可視為企業實現的利稅。
2、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償還期越短,折舊越快。
3、償還期內,設備所有權不屬企業所有。
4、租賃期滿,設備以殘值形式留購給承租企業。
可見,融資租賃對于解決企業為發展生產而資金暫時短缺有積極的意義。因此,以租賃形式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采用。
租賃企業以信托投資公司或租賃公司形式開展業務。它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有法人代表的非銀行國家金融機構。與國外金融機構有較廣泛的聯系,以拆借和轉租賃方式從國外金融機構籌措資金,引進外資。在國家有關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可協助承租企業優先辦理引進先進技術,先進設備的立項、審批及進口業務。租賃以外匯支付的,其利率一般高于國內銀行信貸。
二、申請租賃設備進口的程序
1、承租企業持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向租賃企業提出租賃委托。出具具有外匯、人民幣償還能力的擔保函,交納租賃委托費。
2、委托租賃企業(或共同)向國外廠商詢價,組織技術考察、商務談判,簽訂購貨合同。
3、租賃企業向國外設備制造廠出具擔保函和信用證。如果是轉租賃,則租賃企業向國外租賃企業出具擔保函,并與之簽訂國際轉租賃合同,國外租賃企業向國外設備制造廠開具信用證。
4、國外設備制造廠向租賃企業交貨,國外租賃企業向國外設備制造廠支付設備款項。
5、承租企業按期向租賃企業支付租金。如果是轉租賃,則租賃企業向國外租賃企業支付租金。
6、租賃期滿,設備以殘值留購給承擔企業。以上程序,一般都是租賃企業和承租企業共同進行,設備和技術進口后的其它費用(關稅、工商稅、運輸費、安裝費、培訓費、調試費、商檢費、保險費等),應在承租企業和租賃企業簽訂承租合同同時加以詳細說明。
三、進口租賃設備的資產管理
一般來說,進口租賃設備的租賃期限為2--5年。租賃期滿,償還租金,承租企業即獲得設備的所有權。雖然設備租金已進人成本,但設備的實際價格客觀存在,是企業固定資產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在企業獲得設備所有權后應立即進行重置價的計算和評估,并在企業設備固定資產中建帳建卡,納入企業的正常設備管理范圍。
進口租賃設備重置價的確定和計算,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年折舊率計算出租賃期實際已使用若干年后的凈值。
2、按設備在實際使用期中的開動班次、產品質量、故障頻次、故障修理難度、大修次數、設備事故等進行綜合評分,確定凈值的折算系數(見表),然后計算重置價。重置價的計算方法如下:
表 凈值折算系數評定辦法
Pb=[Pa-( Pa•Y•N)]•入
式中:Pb—設備重置價;Pa—設備原值;Y—年折舊率;N—實際使用年際;入—凈值折算系數。
核定重置價后的租賃設備,應向所在企業的上級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增值手續,經批準后即按國家(或部門)的有關規定提取折舊費和大修費,并按本部門的“設備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摘自:《設備維修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