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會議審議并通過裝備制造業調整振興規劃
一、 要依托高效清潔發電、特高壓變電、煤礦與金屬礦采掘、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領域的重點工程,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
二、 要結合鋼鐵、汽車、紡織等大產業的重點項目,推進裝備自動化。
三、 要提升大型鑄鍛件、基礎部件、加工輔具、特種原材料等配套產品的技術水平,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四、 要推進結構調整,轉變產業增長方式。支持裝備制造骨干企業進行聯合重組,發展具有工程總承包、系統集成、國際貿易和融資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完善產品標準體系,發展現代制造服務業。會議要求,充分利用增值稅轉型政策,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建立使用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增加出口信貸額度,支持裝備產品出口;鼓勵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部分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強企業管理和職工培訓,改進生產組織方式,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結合,鼓勵科研院所走進企業,支持企業培養壯大研發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