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不該忘了私家車
財政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算是邁出了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實質性一步。
根據相關政策,混合動力汽車最高每輛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長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則最高補貼60萬元。單從數字上看,有關部門針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力度真是有些不差錢的氣勢。
但比較遺憾的是,這次購車補貼主要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公共服務領域,并不包括私家車。
事實上,我國汽車銷售結構中,私家車占了絕大多數。以2008年為例,國內共銷售汽車900多萬輛,其中政府采購的公共服務領域不到50萬輛,還不到6%。在這6%里面,真正涉及到的新能源汽車的總量也只有1萬余輛。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出,本來應該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和使用的主力、占據汽車銷量90%以上的私家車,卻被排除在了補貼之外。注定這次推廣試點只能是“有一定的示范意義,但真正的作用不大”了。
為什么不給私家車補貼?有人認為這是因為單位更有購買力,更能拉動新能源車消費。另一種說法中國買車人只占全國納稅人口的10%,政府不可能用100%納稅人的錢去補貼10%的買車人——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副會長張小虞就如此認為。
其實這些說法很難站得住腳。第一,單位的確更有購買力,但目前傳統公交客車每臺售價在30萬元至80萬元之間,而混合動力客車的售價為100萬至150萬元,即使按照平均購車每輛補貼30萬元計算,仍然要高于傳統車的價格。而且,這些新能源車將來維修的成本必然會增加,這個賬即使是更有購買力的單位也不會算不清。“政府不可能用100%納稅人的錢去補貼10%的買車人”的說法更有些不靠譜。照這種邏輯,總投資30億美元,而只是給少數科學家使用的哈博望遠鏡簡直是大逆不道了。既然是補貼,當然是把大家的錢用在更需要的地方,有什么比人類的未來和我們的藍天更重要嗎?
放眼國際,各國都是針對個人購買新能源車進行補助。美國加州政府規定,可以享受還貸期限為3年的9000美元優惠貸款和10%的稅收優惠。法國政府規定,經銷商每賣出5輛傳統汽車,就必須賣出一輛新能源汽車。日本對新能源汽車的稅收優惠補貼是平均每輛20萬日元。這些規定成為政府調節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我們也知道,凡事都要一步一步來。希望新能源汽車補貼盡快走出更實質的一步。
(源自: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