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貿委關于提升傳統精細化工技術裝備水平的指導意見(2)
3.廣泛推行清潔生產標準和措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綠色合成的指標,全面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強對污染物排放超標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
(三)努力推進產業優化升級
1.提高產業集中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強強聯合,組建企業集團,壯大在投資、營銷及科研開發方面的實力。在資金、土地等政策上對優勢企業予以傾斜,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各地應根據資源條件和環境容量,嚴格控制新辦各類傳統精細化工領域的生產企業。對在產業布局和環保、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問題突出又無力改造的企業,予以關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向新領域精細化工產業轉型。
2.推動先進技術與裝備的應用和研究。加強產學研聯合,引導企業重視利用社會科研資源。支持有條件的骨干企業創建研發中心,把企業開展生產技術和裝備的改進研究列入政府科技經費支持的重點內容。
3.加快提高現有技術和裝備水平。針對技術與裝備、生產工藝流程的現狀,明確技術改造的重點環節。各級經貿委(經委)要提出要求淘汰的技術、設備和鼓勵采用的技術、裝備的指導意見,引導企業發展;并會同環保、安監等部門,依法對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企業提出處罰意見,對整改無望的企業予以關停。
4.加強國際技術與經濟合作。積極承接國際產業的轉移,開展與跨國公司的合作與交流,引進、消化和吸收先進的制造技術和管理技術,提升產業層次,推進產業結構升級。
三、傳統精細化工提升技術裝備水平的基本要求
(一)對精細化工各行業的基本要求
1.不得使用壓縮空氣、真空壓吸輸送易燃化工介質。若介質特性及工藝無法替代時,須對輸送排氣進行統一收集。
2.固體投料應設密封投料裝置,不得敞口投料。以劇毒物品為生產介質的設備和母液、污水的收集槽,不得使用敞口設備,確因排渣、清渣需要,該設備應設密閉排渣裝置。
3.固液分離不得使用敞口設備,淘汰真空抽濾設備。確因工藝介質要求必須使用敞口設備,須對設備布置區域作獨立隔離,并設立獨立的尾氣排風處理系統。
4.加強職業防護。使用化學危險品原料的生產車間應改善作業環境,采用可靠的集中排風處理系統,降低有害介質的濃度。不得使用軸流風機進行通風。
5.溶劑儲罐必須配備呼吸閥、防雷裝置、防靜電裝置和降溫裝置。大的罐區應有冷凝系統,進行降溫和吸收呼吸氣。
6.提倡采用連續化生產工藝和定量化控制技術,減少“三廢”產生量,提高產品收得率。
(二)對不同行業的特殊要求
1.染料行業
(1)反應工序:淘汰內襯耐酸磚反應釜,提倡采用玻璃鋼與塑料材質釜;逐步淘汰人工投料的作業方式,鼓勵采用自動化控制技術。
(2)活性染料和酸性染料的生產經反應工序后,漿料直接進行噴霧干燥,淘汰鹽析工序;分散染料生產中的重氮化反應工序,淘汰傳統亞硝酸鈉法工藝,提倡改用亞硝酰硫酸法。
(3)壓濾工段:提倡采用隔膜式壓濾設備;母液必須通過管道、托盤進行收集,經綜合利用后進入“三廢”處理系統;濾餅應采用管道輸送或密閉運輸。
(4)分散染料砂磨工序:淘汰釜式砂磨機,提倡使用密閉式砂磨機。
(5)干燥工序:淘汰烘箱和滾筒干燥,采用壓力式噴霧干燥或閃蒸干燥。
(6)提倡生產和推廣使用液體染料,以減少助劑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