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2006年度最新動向(1)
最近物價局長會議和全國電價研討會都提出了下一步電價改革的目標,電價改革將向全面縱深方向發展,輸配電價格的改革我們認為可能起到上推銷售電價下壓上網電價的作用。同時,10月份全國以及11月份已知部分地區電力需求的不景氣也值得投資者關注。
關于電價改革,國家發改委主辦的《資源價格改革研討會》提出“深化電價改革,實施新的輸配電價管理辦法,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目標;其后,全國電價研討會將以上目標細化為七個方面:1)繼續推進電價的改革試點;2)分步實施輸配電電價改革;3)擬訂輸配電價格成本監審方法;4)進一步開展大用戶直接購電試點工作;5)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6)繼續完善分時電價辦法;以及7)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管理辦法。
我們注意到,發改委沒有提到進一步推行“煤電聯動”機制,這同發改委價格制定部門先前的表態是一致的。關于發電方,本次七個目標主要是1)和7),繼續推進(各個地區電網競價上網)的電價改革試點以及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明年華東開始對競價電量進行結算,而且競價上網將在南方和華中電網展開。競價上網范圍的擴大,伴隨各地電力形勢的緩解,可能給當地競價發電商帶來相對確切的負面影響。從華東電網的情況可以看出,競價電價明顯低于當地平均水平。
輸配電價格理順是下一個階段的改革新目標,也是理順銷售電價機制的必要條件。電監會和發改委已經在今年年中下達了各地測算輸配電價格的要求,并準備在華東電網以及廣東電網首先實行輸配電價格改革?!遁斉潆妰r管理暫行方法》規定,輸配電電價制定準則為“合理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計稅、公平負擔”;在改革初期,一般意義的輸配電價按照電網平均銷售電價扣除平均購電價格以及輸配電損耗制定,其后逐步向成本加成管理方式過渡,長期目標是實行價格封頂或者收入封頂的CPI-X的激勵型價格監管機制。目前制定研究中的成本加成的輸配電價格是以電網公司運營的有效資產作為基礎,給予適當回報水平,再加上合理成本以及稅金構成。
我們認為輸配電價格改革在2006年可能只是處在測算和試行階段,輸配電環節的改革進程可能慢于發電環節。主要原因如下:目前電網公司主輔分離緊張并不順利,有效資產的界定是一個最大的問題,這就使得電網收益沒有核定的基礎;其次,輸配電成本的測算更加復雜,國家電網公司的集中壟斷使得其成本的測算和監督無法在短時間內達到透明公平的地步;最后,在目前的經營狀態下,電網公司盈利非常微薄,2004年國家電網公司凈利潤率只有1.6%,資產回報率只有1.1%,終端電價中輸配電價(或者價差)只占29%左右,如果提高輸配電電價將對銷售電價產生直接影響(部分學者2003年測算認為需要將輸配電價差提高40元/兆瓦時并直接傳遞到銷售端,電網公司才可能獲得6%左右的回報率),這也使得政策制訂者相對慎重。我們認為發改委選擇華東(最初還包括南方)電網作為試點我們認為正是反映了以上的不確定性:華東電網同其他地區電網相比盈利能力最為突出,輸配電電價占終端電價比例最高,該地區對于電價提高的承受能力也較強,而且華東地區已經推行發電端的競價上網機制,而且電力供需形勢逐步寬松,上網端可以抵消部分可能的部分輸配電電價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