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監管與激勵哪個重要?
對國企老總的激勵同樣重要
8月31日的《中國青年報》上刊登了 《眼下監督比激勵更重要》(簡稱《監督》)一文。讀過之后有幾個疑問,想與大家商榷。
疑問一:伊利總裁是不是首富?
根據《上海證券報》的說法,伊利總裁的首富之說由兩方面構成,一是至今還沒有分配方案的伊利,在股改時作出追加對價的1200萬股股票;另一是5000萬股對管理層的定向增發。記者假設滿足行權條件,將股價測算出的收益記到總裁名下,于是,伊利總裁就這樣被假設成了首富。
事實上,就伊利的股改方案來看,要行權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公司的凈利潤增長率不超過17%,二是主營業務增長不低于20%。這就意味著,如果伊利的盈利前景發生閃失,總裁的所謂巨額收益,就可能一分不值,甚至將是一個“負翁”。
疑問二:中國國企老總的收入是不是高得不能再高?
《監督》一文說:“和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社會的平均收入水平相比,中國國企老總的收入已經是高得不能再高了。”
事實是不是這樣呢?著名經濟學家魏剛在2000年通過對我國791家上市公司的研究,總結出我國上市公司高級管理層的激勵情況存在以下特點:①人均貨幣收入低,平均為37502元;②領取報酬的管理人員所占比重較小,“零報酬”現象占50%。近幾年來,盡管國企老總的報酬有明顯的改善,但還沒到“高得不能再高的地步”。不少國有企業的發展遠比那些合資、獨資的同類公司好得多,但老總的報酬卻是企業領袖中相對較低的,而且差距不小。
疑問三:當下監管比激勵更重要嗎?
《監督》一文表述了這樣的觀點:“目前中國國企管理的主要矛盾,其實不再是激勵,而是監管。”實際上,監督和激勵猶如飛機的兩翼,缺一不可。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發揮著截然不同的作用。監管是監管,激勵是激勵。兩者應該并行發展,雙管齊下。我們不應該因為某些激勵失當的個例,就因噎廢食地在整體上以監管為重。更關鍵的是,從屬性上看,激勵和監管都是一種制度,都應該呈現一種剛性的、持續的、建設性的發展。
疑問四:社會應該給企業家怎樣的生態環境?
“嚴格而有效的監管,實際上將更能起到激勵的作用——因為如果不好好干,就可能失去目前豐厚的待遇,對這種前景的恐懼,將會使國企老總們被迫盡職盡責,盡心盡力的。”——筆者非常理解作者對于國企發展的一片苦心,但使用“恐懼”和“被迫”這兩個關鍵詞,并不妥。一個健康、和諧的經濟社會,應該讓任何人都能在工作中保持一分快樂和愉悅。一個被迫盡職盡責的企業家,他如何能承擔得起帶領企業從優秀邁向卓越的使命?社會應該為企業家創造一個寬松、健康的生態環境,使其個人目標和企業愿景融為一體。
周文 來源: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