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干專業事誰污染誰付費勝于誰污染誰治理
報載,山西省將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這意味著,在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5個多月后,山西即將開啟第三方治污之路,逐步由“誰污染誰治理”的老路向“誰污染誰付費”轉變。具體步驟是,以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電力、鋼鐵、煤炭、焦化等領域為重點,用15年時間全面覆蓋。
治污肯定是需要花錢的,從“誰污染誰治理”到“誰污染誰付費”,雖然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治理的主體改變了,效果便會大不同。一則,以前治污的事是由污染企業或其子公司做,不僅不夠專業,而且難以自覺。二則,生產者專事生產、治污者專事治污,不僅使分工更細,更可各展專長。如此一來,排污者出錢治污,就難以陽奉陰違;第三方治理企業按合同約定進行專業化治理,若沒有效果,更是說不下去。所以,“誰污染誰付費”勝于“誰污染誰治理”,不僅顯而易見,更會立竿見影。
應該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這是西方環境管理治理的基本邏輯,也是國外普遍的商業模式。現在我們也這樣做了,說明這一理念已經得到國內決策層的認可,同時也是與國際接軌。“誰污染誰付費”,引入第三方治理,讓專業環境公司做專業污染治理,這在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早已通行。如國際化工巨頭巴斯夫的全球項目拓展到哪里,就要求全球五百強蘇伊士環境集團的治理公司跟到哪里,治理效果自不必說,環評更是因此而一路綠燈。
既然“誰污染誰付費”治理模式這樣好,為什么以前不搞呢?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污染治理,最初是自己建設、自己運營,后來是成立相關子公司,來承接母公司的污染治理。這主要是因為,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很長一段時期,在企業從事污染治理時,國內還沒有成熟的環保產業。而如今,專業性的治理公司已經逐漸成為活躍的市場主體。可以說,隨著發展層次的提高、環保產業的壯大,實施這一治理模式的條件剛剛成熟。
再者,“誰污染誰治理”投入與效果不成正比,也使“誰污染誰付費”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為什么環保已經是基本國策、環保法達到史上最嚴厲、“向污染宣戰”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治污投入逐年大幅增加,環境形勢卻依然嚴峻呢?因為許多企業,不是缺技術、缺設備,就是有技術不用、買設備只是為了應付檢查,甚至進行環保數據造假。因為監管跟不上,就算強扭企業花了治污的錢,也難保企業真心實意干治污的事。
還有,采用第三方治理便于監管。因為相比生產企業的眾多,環境公司畢竟是少數,特別是污染企業與環境公司的關系,是一方花錢買服務、另一方拿錢搞服務,既互相制約,又互為促進。
所以,采用“誰污染誰付費”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最大優點還在于改變污染企業的治污不作為、不積極,不高效、不專業,既能使企業主動治污、自覺減排,也能讓環保部門監管對象集中可控、執法不再顧此失彼,同時還可刺激環保企業和產業加快發展,可謂一舉三得。顯然,這是“誰污染誰治理”無論如何都比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