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出口自律:化解或避免國際貿易摩擦
行業出口自律措施就是由某一行業組織或由相關企業通過授權或委托的方式,由某個組織實行的出口自律,以限制產能、出口數量或調整出口價格,從而減緩競爭,化解或避免與他國的貿易摩擦。
2004年,歐美等國家曾擔心中國紡織品出口在加入WTO后出現激增,要求與中國就紡織品出口管理問題進行會談,被中國回絕。后來中國紡織品出口量激增,引發進口國紡織產業的擔憂,一些國家對中國紡織品采取措施而造成滯港現象。隨后,中國與歐美等國經過談判達成了紡織品貿易備忘錄,化解了危機。筆者不禁想到,中國的家電等其他行業面臨相同情況時,是否也可以通過行業自律妥善解決貿易摩擦呢?
行業自律措施的必要性
1. 行業自律有利于避免企業無序出口。假如政府完全不進行出口管理,極有可能導致整個行業無計劃生產、無序出口的局面,進而企業為了生存可能形成低價競爭、出口混亂的局面。中國企業數量眾多,良莠不齊,如果行業組織通過自律,加強對企業的支持與引導,將有利于避免這一局面。
2. 行業自律有利于解決貿易摩擦。2006年以來,中國面臨貿易摩擦的形勢越來越嚴峻。根據WTO秘書處統計,2006年及2007年,全球發起反傾銷行動分別為201起和159起,中國這兩年遭遇的案件數量均超過三分之一;同期全球發起反補貼行動分別為9起和11起,針對中國的案件分別占到33%和73%。可以預見,在今后若干年內,針對中國的貿易摩擦案件仍會居高不下。這里需要關注的不僅是案件數量為多少,而更要關注的是最終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來解決問題。根據有關部門統計,相當多的案件被征收了10%以上的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高的已超過了100%,最高的超過1000%。由于中國目前相當多產品的出口平均利潤不到10%,這些措施嚴重阻礙了中國產品的出口。與其被國外限制,向國外政府上繳高額的附加進口關稅(雖然由進口商交納,但最后都轉嫁給中國出口商),不如通過行業自律,減少出口數量,提高出口價格,將這些成本轉化為企業的利潤;而出口數量減少,緩解進口國業界壓力,有利于解決和避免貿易摩擦的發生。
3. 行業自律有利于外貿出口結構優化。近幾年,中國出口貿易規模迅速增長,已成為世界第三大出口國。目前中國急需解決的問題不是如何增加出口量,而是如何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通過出口自律,限制“三高一資”產品的出口,增加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也將有利于這一要求和目標的實現。
行業自律措施的合規性和合法性
自中國加入WTO以后,政府部門和企業都在學習WTO規則,按WTO規則辦事。目前有3種觀點存在:1.凡是WTO規則沒有規定的都不允許做;2.凡是WTO規則沒有規定的都允許做;3.即使WTO規則不允許,也可以試著做,如有成員反對,最后可以修正。筆者認為,中國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及自身條件都不允許我們采取第一種觀點。中國是一個巨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們所遇到的種種問題是前所未有的,許多問題WTO規則沒有涉及到或無法做出規定,如果采取第一種觀點,將嚴重約束我們的思維和行動。
1. WTO有關協定并不禁止行業自律。《反傾銷協定》和《補貼與反補貼協定》是WTO兩個非常重要的處理貿易摩擦的文件,兩協定的第8條和第18條均規定了企業可以因“價格承諾”而被中止調查。實踐中,也存在行業以“價格承諾”的方式結束調查的做法。筆者認為,這里提及的“價格承諾”就是一種行業自律,約束不以低于某一價格出口。因此,可以推定WTO有關協定不禁止行業自律。
2. 國際貿易實踐不禁止行業自律。從企業的層面來講,一個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量和產品價格是正常的市場行為,無可指責。從國家層面來講,一些國家(如美國、日本、歐盟)的行業組織也在實施自律,協調產量與出口價格,甚至劃分海外市場,避免自相殘殺。這些行為都沒有受到挑戰或指責。從國際層面來講,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的行為算得上是國家間的行業自律,國際社會對此也予以承認。
3. 與國內相關法律的一致性分析。行業自律的合法性確實是多年來一直困擾著許多商會和協會的一個問題。《外貿法》第56條規定,“有關協會、商會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章程對其成員提供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生產、營銷、信息、培訓等方面的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行政許可法》是針對政府部門行為的,非政府部門實施的行業自律不應受此法約束。2008年8月實行的《反壟斷法》第11條明確規定,“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其第15條規定,經營者“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的”協議不適用本法,即不受該法調整。我們不妨再換一個思路,行業自律是多個企業的行為,即如果將此行為納入商法和民法的范疇,通過契約或合同的方式加以解決,即由相關的企業通過授權的形式來委托行業組織實施自律,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的合法性。
對行業自律種種質疑的分析
1. 行業自律影響出口量。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這里的行業自律是有限制條件的,筆者并不同意對任何產品都采取行業自律,而僅針對一些出口秩序混亂,引發或有可能引發貿易摩擦,對中國又重要的產業可以視情況采取行業自律。在這種限定條件下,限制出口量是為了使中國出口市場更加穩定,增加企業的可預見性。雖然影響出口量,但企業可以在提高產品附加值上下功夫,所得利潤并不一定減少,這并不一定造成出口金額的下降。
2. 行業自律易形成國內壟斷。有人認為行業自律對大企業有利而對小企業不利,這一擔心不能說沒有道理。行業自律通過規范出口行為,一些企業會出局,那些符合行業自律要求的企業則可以發展得更好。但筆者不認為這必然形成壟斷:首先,行業自律的出發點是大家一起自律,而并非一些企業自律而另一些企業仍任意出口;其次,可以通過在具體操作層面來避免企業過于集中,例如在行業自律組織中增加中小企業代表數量,也可以通過設定一些指標,如利潤率,以使中小企業利益得到保護;最后,還有《反壟斷法》的約束。
3. 會被國外反壟斷。這一可能性很小。首先,目前中國企業還沒有獨占某個國外市場的能力,行業自律往往是由于中國出口企業眾多,集中度差,相互間惡性競爭才實施的;其次,行業自律并不一定導致中國出口企業的過度集中;第三,這種行業自律符合國外生產行業的要求,有利于其發展。
實施行業自律的建議
總體上來講,大多數企業從行業自律中受益,從而理解并支持行業自律,達到預期目的。行業自律不僅使有關貿易摩擦得到妥善解決,而且使相關產品的出口秩序得到規范,出口均價上升。在此,筆者對行業自律提出一些建議:
1. 進一步明確商會、協會的地位,完善運行機制。行業自律不是憑空而來的,首先要依托一個有代表性、有號召力和影響力的商會或協會。為使商會、協會成為行業利益的真正代言人,首先需要明確商會、協會的地位;其次要完善其工作機制和用人機制,使會員企業真正參與并主導商會、協會的管理和決策。會員企業要對商會、協會有關人員的任用有決定權。
2. 行業自律要由企業決策。行業自律的措施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利益,要由他們通過對目標市場和產品情況進行分析,最后綜合權衡大家的利益提出建議,做出決策。行業組織要避免成為政府的影子,政府要對行業自律決定給予尊重。
3. 行業自律要引入民主程序。行業自律可以由商會、協會實施,但也可以在商會和協會的指導下建立自律組織。首先要向有關企業說明利弊,并創造機會增加企業間的聯系與接觸,使他們相互熟悉,奠定民主選舉的基礎;其次,要制定相關的選舉細則和工作規章;第三,自律組織的建立要獲得企業的認可與授權;第四,選舉要做到程序合理、公開透明,避免內部指定和暗箱操作。這樣的自律組織才能獲得企業的認可,其決定才能得到尊重與執行。
4. 行業自律要有懲罰性措施。中國的一些行業曾實施過行業自律,但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對破壞行業自律的企業沒有設計懲罰措施,造成違規者受益,守矩者受損。行業自律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懲罰機制,保障行業自律的實施。
5.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行業自律予以必要指導。行業自律是新形勢下面臨的一個新問題、新挑戰,政府有關部門要予以扶持,對其提供大量的信息、必要的培訓和指導。行業自律組織也要保持與政府主管部門的溝通,及時反映企業意見,提出建議。這樣,才能使行業自律行為與國家政策相吻合,實現維護行業利益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