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6貿易摩擦的回顧與展望
首都17家新聞單位的總編輯與國內知名經濟學家聯合評選的2005年中國十大經濟新聞,2005年12月29日在北京揭曉。中美、中歐紡織品貿易爭端通過談判得以化解榜上有名。
2005年,中國的對外貿易就如同在峽谷中奮進的船只一樣,面對各種各樣貿易摩擦,雖然險象環生,卻也能激流勇進,實現了貿易額的大幅度增長;2006年,我國外貿面臨著更加嚴峻的形式,貿易摩擦會有增無減,我們應當積極應對。
據權威機構統計,我國2005年經濟增長速度將達10%以上,其中外貿進出口增幅達25%以上,但在大幅增長的背后,是各種各樣的貿易摩擦,從傳統的產品摩擦上升到制度摩擦。對于這些貿易爭端,我們應當進行分析和總結,尋求破解對策。
回顧2005:摩擦加劇花樣翻新
2005年,我國外貿實現了快速增長,進出口總額將達1.4萬億美元,創歷史新高,與此同時,我國遭受的貿易摩擦數量連續第11年位居全球之首。
從貿易摩擦的數量來看,2005年國外對我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91起,其中反傾銷立案調查51起,保障措施立案調查5起,紡織品特保35起。從涉案產品來看,位于前三位的是紡織品、輕工業品和化工產品,占涉案產品的83%。從涉案金額來看,大案件增多,直接涉及金額上升約20%,2005年前三季度,我國遭遇各類貿易摩擦涉案已達89億美元,約400億~500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影響。從發起國來看,目前,提出對我國貿易救濟國家正在從美國、歐盟等規則制定主導國向其他國家擴展,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目前占我國此類調查總數的60%。
另外,我國出口產品遭受的貿易摩擦和貿易壁壘還有如下新特點:首先,作為三大貿易救濟措施之一的反補貼也開始被濫用。加拿大對我國進行了3起反補貼調查,其中2起征收了反補貼稅;2005年7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旨在對中國商品征收反補貼稅的《美國貿易權利執行法案》。雖然根據美國的立法程序,這個法案要最終成為正式立法,還需在參議院獲得通過,并需獲得總統的簽署,但我國政府和企業應及早做應對準備。
其次,美歐對我國石蠟蠟燭、活頁環、鋼鐵管件和氧化鋅等產品發起了數起反規避調查。
再次,2005年,美國還對我國維生素C、鎂砂和鎂制品提起反壟斷訴訟,這是歷史上我國首次遭受的反壟斷訴訟。
最后,我國鋼鐵行業面臨了像紡織品一樣的困境,2005年10月和11月,美國相繼對我國鋼鐵產品提出了“過渡性產品保障措施”和反傾銷調查。
預測2006:摩擦會更加復雜化
我國2006年外貿進出口還會有較大幅度的增長,但由于我國出口產品大多缺乏國際競爭力,加上政治因素,我國外貿出口遭受的貿易摩擦和貿易壁壘會有增無減。
第一,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是大多數WTO成員慣用的成熟手段,發達國家慣用之,發展中國家也會越來越多的使用。
第二,反補貼,也是我們必須防范和積極應對的。到2005年底,已經有43個國家承認我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很可能面臨反補貼訴訟,況且已有加拿大先例,美國也正在修改能夠適用于我國的國內反補貼法。
第三,我國的服裝和紡織品出口還會面臨“紡織品特保”的貿易摩擦。我國雖然與歐美達成了協議,但其他國家,尤其是一些發展中國家,還會提起“紡織品特保”立案調查,目前,有些國家開始要求與我國進行談判,要求我國主動采取限制措施。
第四,我國鋼鐵行業面臨著遭受各種貿易摩擦的跡象,美國已經開始發難,歐盟和韓國也正在尋找相關證據。
第五,我國加入WTO議定書16條,即“過渡性產品保障措施”可能成為一些國家對我國實施貿易保護的新手段。美國已經開始試著使用,其他國家也在虎視眈眈。
第六,技術性貿易壁壘、環境壁壘和知識產權壁壘越來越成為我國出口遭遇貿易壁壘的主要形式。當前,我國面臨的技術壁壘呈現出“與知識產權相結合,重點是人與環境,影響從個別產品轉到整個行業”的新動向。許多以知識產權為支撐,或直接以知識產權構筑技術壁壘,如DVD、彩電、打火機、電池、手機等,構成了技術含量更高的雙重技術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環境壁壘和知識產權壁壘一般表現為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具有形式合法性、雙重性、隱蔽性、欺騙性、靈活性、廣泛性、不確定性和爭議性等特點。發達國家現在越來越多地通過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環境壁壘和知識產權壁壘等“合法壁壘”,對我國出口產品實施限制。
第七,我國貿易摩擦已由產品、企業等微觀層面延伸到政策、體制、行業等宏觀層面,也就是說上升到了“制度摩擦”。另外,我國面臨的國際貿易摩擦,在表現形式上除了傳統貿易之外,還會朝著環境保護、勞工標準、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要求等領域發展。
第八,中美之間的知識產權爭端還會繼續演繹。美國已經書面提出,根據所謂的“WTO規則”,要求中國政府提交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從中可以看出美國對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還是不滿意,這也預示著中美知識產權爭端遠未結束。另外,美國把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歸因于我國的匯率問題,屢屢施壓,中美之間關于匯率的紛爭還會繼續。
2006年:七條措施應對摩擦
在當前世界經濟增長速度總體變緩的情況下,反傾銷規則越來越多地遭到許多WTO成員的濫用,成為貿易保護的“傀儡”。中國應要求進一步澄清和改善反傾銷規則,提高透明度,防止個別發達成員濫用反傾銷措施損害其他國家經濟,反對新保護主義的傾向。在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建立且已經認真履行WTO義務的前提下,針對我國入世的三大歧視條款———市場經濟地位問題、紡織品特保和過渡性產品保障措施,應當進行修改。具體說來,針對2006年可能出現的貿易摩擦形式,應當作好以下工作:
第一,提高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在產品的設計能力和研發能力,原材料和終端產品的定價能力,國際營銷戰略,專利的申請和保護,品牌戰略等方面下功夫。
第二,敢于打“規則戰”,應當拋棄我國傳統的“和為貴”思想,對一些對我國濫用WTO規則的國家,應當訴諸于WTO。
第三,通過加入雙邊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化解貿易爭端。目前我國已經簽訂“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定”和“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協定”,正在進行的談判有:中國-海灣合作組織(GCC)、中國-南部非洲關稅同盟(SACU)、中國-新西蘭等。
第四,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處罰對外出口低價競銷辦法》,有效遏制低價競銷的不正當行為。
第五,繼續通過雙邊或多邊談判的形式,消除三大不利條款對我國的適用。還應該繼續主動發起公平對等的反補貼調查,并跟蹤督促43個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國家相應修改其國內立法以及反補貼調查問卷,防止承認我國市場經濟地位國家對我國發起反補貼調查。
第六,防范和警惕有些WTO成員根據我國入世議定書16條的承諾,對我國實施“過渡性產品保障措施”,以免發生連鎖反應。
第七,重點防范美國和歐盟,美國和歐盟對我國實施的各種貿易壁壘手段,都引起了相當的示范作用,這也應了中國一句古話:擒賊先擒王。例如,對于紡織品爭端,美國和歐盟對我國的設限,已經引起了許多國家的效仿,紛紛設限,當中歐和中美達成紡織品協議的時候,一些國家也紛紛要求和我國進行紡織品談判,看來紡織品貿易摩擦的“大戰役”已經打完,但小規模“沖突”還會不斷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