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中國工業地產的開發模式
根據國內外工業地產開發建設的經驗,工業地產開發常見的四種模式有4種,即工業園區開發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工業地產商模式和綜合運作模式。
1、工業園區開發模式
工業園區開模式,是目前中國各級地方政府最常使用的工業地產開發模式,同樣也是我國目前工業地產市場的主要載體。因為工業園區開發并不屬于簡單意義上的工業地產開發,而更多的是基于區域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百姓就業等各種綜合因素考慮而設置的。各類工業園區作為本地區國內外經濟的交匯點,是我國價值鏈中具備良好的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的重要環節,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強有力的推動器。
其主要特性表現為此類工業地產開發都是在政府主導的前提下進行,通過創造相關產業政策支持、稅收優惠等條件營造園區與其他工業地產項目所具備的獨特優勢,然后通過招商引資、土地出讓等方式引進符合相關條件的工業發展項目。這類的案例可以參照中國各省市各級政府下所建立的各種各樣的大大小小的工業園區項目。
2、主體企業引導模式
主體企業引導模式,一般是指在某個產業領域具有強大的綜合實力的企業,為實現企業自身更好的發展與獲取更大的利益價值,通過獲取大量的工業土地,以營建一個相對獨立的工業園區;在自身企業入駐且占主導的前提下,借助企業在產業中的強大的凝聚力與號召力,通過土地出讓、項目租售等方式引進其他同類企業的聚集,實現整個產業鏈的打造及完善。當然很多時候,此類主體企業為所在地政府的引導與支撐從而進行相應地工業地產開發。
如上海金山的上海石化工業園區,其即為在上海石化龍頭企業的帶動下,做大做強石化企業,同時進行相關行業延申及細化,進而達到整個產業鏈的完善與發展,為實現整個金山“大石化戰略”發展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3、工業地產商模式
工業地產商模式是指房地產投資開發企業在工業園區內或其他地方獲取工業土地項目,在進行項目的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乃至廠房、倉庫、研發等房產項目的營建,然后以租賃、轉讓或合資、合作經營的方式進行項目相關設施的經營、管理,最后獲取合利的地產開利潤。
例如普洛斯,全球最大的工業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及管理超過140億美元資產,普洛斯管理總物業面積已超過2700萬平方米。普洛斯專注于物流房產租賃服務,在同類的上市公司中,普洛斯的規模為行業第一。
首先,普洛斯公司在取得土地之后,進行一級開發包括基礎設施的建設,二級項目以倉儲設施為主,采用租賃方式銷售,客戶對象包括制造商、零售商和物流公司等等。之后,派出專業團隊進行二級項目的物業管理和客戶維護工作。普洛斯稱之為“物流房地產”,即由普洛斯打造一個設施平臺,吸引物流企業入駐,普洛斯只作房地產投資開發和物業管理,日常物流業務仍由客戶操作,其本質是依舊是房地產開發商。
4、綜合運作模式
綜合運作模式是指對上述的工業園區開發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和工業地產商模式進行混合運用的工業地產開發模式。
由于工業地產項目一般具有較大的建設規模和涉及經營范圍較廣的特點,既要求在土地、稅收等政策上的有力支持,也需要在投資方面能跟上開發建設的步伐,還要求具備工業項目的經營運作能力的保證,因此,單純采用一種開發模式,往往很難達到使工業項目建設能順利推進的目的,必須對工業園區開發模式、主體企業引導模式、工業地產商模式等進行綜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