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排碳交易環保的市場之手
近日在湖北、湖南、江西采訪,欣喜地發現,三省注重引入市場機制,依靠經濟手段推動環境保護。原本“無價”的環境資源變成“有價”的稀缺商品,成為企業爭搶的“香餑餑”。
環保,不再是環保部門單打獨斗,單純依靠行政、法律手段推動。
湖北化纖開發有限公司,5月通過出售“碳排放”指標,獲益200余萬元,成為襄陽首家“賣碳”獲益的企業。
該市發改委介紹,根據剛出爐的全省首批碳排放交易試點數據,該市8家企業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3.8萬噸,可獲利500萬元、融資3億元。
所謂碳排放,是指根據《京都議定書》,一國每年能排放二氧化碳的限額。該指標再經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家公司頭上。
如果公司節能減排,剩余指標就能出售;如果公司排放超標,差額部分就需另外花錢購買。如此一來,既能控制區域碳排放總量,又能鼓勵企業提升技術、節能減排。
2014年4月2日,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鳴鐘開市,來自全省12個行業、138家工業企業,獲得3.24億噸二氧化碳的碳排放配額總量。截至今年4月30日,該市場總成交量為1281萬噸,交易總額2.97億元,開戶總數1798戶,三項數字均全國居首。
新華社對此評價:作為我國中部地區唯一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份,湖北市場交易活躍度高,大量資金流入控制排放企業,市場機制促進經濟低碳轉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效果逐步顯現。
無獨有偶,在湖南,排污權交易同樣如火如荼進行。
與碳排放相似,排污權交易制度也是為各企業排污限定配額,根據差額進行交易。據了解,2010年起,湖南省在長沙市試點排污權交易制度,逐步擴展至長株潭、湘江流域8城市,今年起在湖南全省范圍內推開。
湖南省環保廳排污權交易中心主任吳小平介紹,排污權交易的目的,是使“排污要花錢、減排能掙錢”的理念深入人心。截至2014年底,湖南全省已有8133家企業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權,累計收繳有償使用費8400余萬元。
全國“最綠省份”江西,同樣在不斷探索嘗試用市場之手來保護環境,調減污染物排放。
2014年8月,江西樂安縣實驗林場就首吃“螃蟹”,開發出中國首個國際標準自愿減排林業碳匯項目,在廣州碳排放交易所正式掛牌交易,最終售價每噸60元。以此計算,樂安項目在未來30年“賣碳”收益至少有1.56億元。
從今年起,南昌市啟動對造紙、印染等五大行業現有排污企業排污權的初次核定,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從2016年起,江西將試點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到2017年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將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