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制造:“內外并舉”做強做大裝備制造業
基本結論
2009年2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裝備制造業調整振興規劃。
會議認為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必須依托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大規模開展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工作;并通過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大幅度提高基礎配套件和基礎工藝水平;同時加快企業兼并重組和產品更新換代,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
為此將采取以下具體措施:
依托高效清潔發電、特高壓變電、煤礦與金屬礦采掘、天然氣管道輸送和液化儲運、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領域的重點工程,結合鋼鐵、汽車、紡織等大產業的重點項目,有針對性地實現重點產品國內制造和推進裝備自主化。
要提升大型鑄鍛件、基礎部件、加工輔具、特種原材料等配套產品的技術水平,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充分利用增值稅轉型政策,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建立使用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
增加出口信貸額度,支持裝備產品出口;鼓勵開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對部分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加強企業管理和職工培訓,改進生產組織方式,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結合,鼓勵科研院所走進企業,支持企業培養壯大研發隊伍。
支持裝備制造骨干企業進行聯合重組,發展具有工程總承包、系統集成、國際貿易和融資能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快完善產品標準體系,發展現代制造服務業。
此次裝備制造業振興規劃是在2006年2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基礎上,結合目前國內外經濟形勢而制訂的,實施期為2009年至2011年,共3年。
與以往相比,此次規劃在振興措施方面更為具體,根據所了解的信息,我們認為有實質影響的措施主要是:
依托國內建設的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強調重點產品國內制造和裝備自主化,保障內需;增加出口信貸額度刺激外需。
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可能會設立裝備制造業技改專項資金和重大技術裝備科研專項資金,對企業和科研院所進行直接資金支持。
推出國產首臺(套)裝備風險補償機制,對使用經過審定的國產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用戶,進行適當補貼。
進口稅收政策調整,對部分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建立裝備制造業產業基金,為企業的兼并重組提供融資。
由于裝備制造業覆蓋范圍廣,政府可能投入的資金額較大,參考政府最近出臺的高檔數控機床重大專項投資規模221億元(中央直接投資100億元,其它為項目帶動),我們估計政府對振興裝備制造業的投資規模將在千億元以上。
我們認為:
振興規劃中強調設備自主化對裝備制造業內大型骨干企業意義重大,有助于其市場份額提升和新產品的推廣。
調整進口稅收政策和鼓勵采購首臺首套國產設備有利于國產設備實現進口替代。
政府提供補貼資金將刺激企業研發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的研發能力,有助于增強企業整體的競爭力。
受益最大的是大型主機企業,因為它們是重大技術裝備最主要的制造和研發基地;在基礎件領域,部分實力強的企業亦將會受益。
裝備制造業振興規劃的出臺以及后續跟進的具體政策,將對機床、重型機械、鐵路設備、工程機械等子行業產生實質性利好,相關上市公司尤其是龍頭企業都會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