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家電廠商拿的國家補貼該還了!
Feijiu網資訊平臺: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家電補貼,將近6年的國家財政補貼,使得中國家電業誕生了一個又一個年營收額超千億元的家電巨頭。不過,家電巨頭們在騙取國家節能補貼上也是“不遺余力”。
2013年6月21日,國家審計署就曾公告,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期間,格力電器在高效節能空調推廣項目中,違規獲得中央財政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補貼資金2156.76萬元。包括格力在內,共有8家家電企業被指騙取補貼合計9061.84萬元。
不僅如此,騙補金額最大的格力當時還發布公開聲明否認騙補,稱是終端經銷商填報數據不規范、不嚴謹所致。
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
過去在政策“輸血”中腰包壯大了的家電廠商,接下來將要面對四大新家電政策,其中有三大政策是企業“出血”,唯一一項“輸血”政策也將被大幅縮小規模。
首先是輸血的“能效領跑者制度”,初步計劃對高能效彩電、空調、冰箱進行政策補貼。家電業界人士稱,既然是領跑者,補貼的規模和范圍肯定會縮小,而且受此前騙補的影響,入圍企業少了,這項新政的監管將更加嚴格,嚴防騙補事件重演。
第二大新政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2014年版)》,該版目錄涉及的品類由5類擴大至14類,其中吸油煙機、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入圍,預計將于2016年3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廚房電器生產企業明年起也要繳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
目前向家電企業征收的標準是,電視機每臺13元、電冰箱每臺 12元、洗衣機每臺7元、空調每臺7元。當然,這項新政對于擁有大規模廢舊家電拆解業務的企業來說,這是一大福音。對于消費者和社會環保事業來說,也是大為利好。而對于中小型家電廠商,上交基金意味著企業成本將增加。
禁止銷售含毒家電
說到廢舊家電回收,這第三大新政和第二大新政可謂緊密相關。工信部不久前起草了一份《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推出四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令”。
比如通過改變研究設計方案、調整工藝流程、更換使用材料等革新制造方式限制使用電器電子產品中的有害物質;二是企業要標注有害物質名稱及其含量,所在部件及其產品可否回收利用,標注電器電子產品環保使用期限等。
這一限制令顯然也是要企業出血的。使用新材料,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同時缺乏資金、技術實力的家電廠商將很難再渾水摸魚;增加新標注,家電巨頭也要拿出資金來適應新的政策要求。
對消費者來說,產品將更環保,產品信息更齊全,質量安全保障更充分;對社會公眾和環保事業而言,從源頭就使用環保材料,有利于拆解企業資源回收再利用,減少環境污染。
要知道,早在2006年7月1日,歐盟就實施了《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所有使用了含有鎘、鉛、汞、六價鉻和特定澳系阻燃劑PBB、PBDE在內的6種有害物質的家電產品都被禁止進入歐盟市場。
但是現在中國市場上,有不少家電產品還在使用有害物質。比如最近市面炒得很熱的量子點電視,有的企業說無鎘,有的企業說有鎘但是正常使用不會揮發。據家電網了解,鎘主要用在繼電器接點、顏料和塑料上,從而防止爆閃和保持產品色彩等,但是鎘會引起人體四肢麻痹、貧血、食欲不振和頭痛。
因此,未來含有害物質的家電產品,在新政策下將大概率被禁止在市面銷售,企業若要繼續銷售新產品,只能轉向新材料替代技術。
缺陷產品召回“緊箍咒”
這第四大家電廠商出血新政,和消費者的利益最直接相關,那就是家電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生產企業是缺陷消費品的召回主體,應當承擔消費者因消費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違規將由省級質檢部門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處理。
而2014年3.15實施的新《消法》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經營者召回缺陷商品的義務,規定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害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要采取停止生產銷售、召回、無害化處理等消除危險的措施。
此外,產品有沒有問題,也不再是廠商單方面說了算。省級以上質檢部門調查認為企業消費品存在缺陷的,或者經確認國家監督抽查、行政案件辦理中發現生產者生產的消費品存在安全隱患的,將通知生產者實施召回。
據家電網了解,博西家電2013年500萬臺洗碗機召回費用當時預計是9億美元,格力在美國加拿大除濕機當時機構預計召回金額是10億元,2009年三洋滾筒洗衣機召回損失金額上百億日元。
由此可見,未來國內家電召回制度實施后,對家電廠商將形成一個新的產品質量緊箍咒。一旦出現缺陷召回,企業必須花更大的代價來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