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代步車上路的將按照機動車無牌上路查扣
由于無牌無證駕駛,不遵守交通法規亂跑亂闖,不上保險出事后賠付困難等問題頻發,如今,老年代步車、城市觀光車(以下統稱代步車)已成市民眼中的“洪水猛獸”,何時開始整治代步車成為關注的熱點。即日起,淄博市整治代步車的大幕拉開。各相關部門將在生產、銷售、路面行駛等環節對代步車進行摸底、查處。駕駛代步車上路的,將按照機動車無牌上路查扣。
5月21日上午,在淄博中心城區柳泉路路邊停著兩輛代步車。
嚴查 駕駛代步車上路將被查扣
22日,記者從淄博市交管部門了解到,即日起,全市代步車交通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將正式開展。
經信、公安、交通運輸、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將對企業、市場、社區、村莊的代步車進行摸底排查,對代步車生產、拼組裝、銷售、營運、上路行駛等各環節的具體情況,并逐一登記建檔,徹底摸清底數和現狀。
對無資質非法生產、拼組裝、改裝代步車的企業、作坊、窩點及倒賣合格證等手續的,將依法采取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產品、吊銷營業執照或查封等措施開展聯合執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對轄區機動車、電動車銷售店進行全面清查。對具有超出經營范圍、經營不合格產品、銷售未經國家批準認證許可生產的機動車、無證照經營、非法改裝以及采用虛假宣傳手段欺騙消費者購買的銷售商責令停止銷售,分別依法處罰,督促銷售企業守法經營、誠信經營,杜絕代步車繼續流入市場。
對駕駛代步車上路行駛的,按機動車無牌上路先予以查扣,經有關部門鑒定后根據情況分類處理。
此外,對于凡是沒有《場(廠)內專用機動車合格證》的,且屬于組裝、拼裝、報廢代步車的,相關部門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以駕駛拼裝、報廢車依法扣留駕駛證,收繳車輛,并依法進行處罰。
對于有《場(廠)內專用機動車合格證》的,由于不具備上公共道路行駛的安全技術條件,只允許在場(廠)內以及其他封閉區域行駛。駕駛此類車輛繼續上路的,將依法處罰。
危害 不守交通法規缺乏安全保障
據記者了解,市場上銷售的代步車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法規要求,不能申領號牌。而代步車屬于機動車范疇,未掛牌就上路屬于違法行為。由于不能申領號牌,也就不能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應的保障。如代步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只能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民事賠償。目前,代步車駕駛員主要是老年人、殘疾人,這些人多沒有駕照,技術差反應慢,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此外,代步車亂闖紅燈、隨意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也易引發沖突。
現狀 淄博上半年產銷4萬余輛
據了解,淄博市有254家老年代步車生產、銷售企業,僅今年上半年就生產、銷售了4萬余輛燃油和電動老年代步車。2012年,省政府曾在淄博、濰坊、濟寧、聊城、德州五市38縣開展小型電動汽車管理試點,有些代步車可以掛“魯X電”的牌照,然而由于政策配套等問題,這一政策沒有推行開來。截至2013年10月,僅有119輛代步車掛牌,與路面行駛的代步車比例嚴重失衡。
今年5月,我省宣布集中一年時間開展代步車隱患排查整治,記者隨即對淄博多家代步車銷售點進行調查,當時商家們均以代步車不用上牌、無需駕照為賣點向顧客推銷。
時隔4個月,記者來到桓臺的一家代步車銷售店,店主表示,銷量并沒有受到政策的影響,“買了放心開就行,不會被查。”這名店主還表示,過去一年已經賣了上百輛代步車。
據交警介紹,長期以來,國家對于代步車的界定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目前的亂象,但市民需要清醒地認識到,駕駛代步車上路屬于違法行為已是事實。
事故案例
2012年8月,家住張店城西社區的張女士到幼兒園接4歲的小外甥放學時,被一輛急速行駛的老年代步車撞傷。
2014年2月5日,雋某駕駛小型轎車沿著張店金晶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至高速公路匝道橋北時,撞在前方王某無證駕駛的代步車尾部,代步車又撞在中心隔離護欄上。由于代步車防護措施較差,致王某當場死亡。
2014年4月13日,張店魯泰大道西四路路口,一輛代步車不按信號燈指示行駛,導致與一輛自行車相撞,造成自行車駕駛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