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要求加快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國務院決定今年大幅增加農機購置補貼,總規模達到100億元。目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總體實施進展較快,各省區市制定了年度資金使用方案,發布了補貼目錄,大部分省已進入申請報名階段,并提前實施了抗旱機具補貼,進度比上年快兩個月。但部分省仍存在工作拖延,進度較慢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全國整體進度。為進一步加快農機購置補貼實施,使政策盡快發揮效應,農業部于2月25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緊急通知(農機發[2009]3號),主要內容如下:深刻認識重大意義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落實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是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拉動農機工業發展、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舉措。實施好這一政策,有利于調動農民購置和使用農業機械的積極性,拉動農村消費,帶動農機服務業及相關產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從擴內需、調結構、保增長、促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進一步加快實施進度
當前農業春耕生產在即,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任務繁重而緊迫。各省區市農機部門要按照農財兩部年度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大組織力度,加快實施進度。要統籌安排,協調推進,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出實招,動真格,求成效,真正讓農民和企業滿意,讓黨和政府放心。當前,各地要抓緊印發實施方案,公布補貼目錄,組織各市縣盡快開展報名申請、資格審查、受益公示、協議購機、核實匯總、補貼結算等相關工作。并按要求半個月報送一次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度。農業部對工作進度慢,不按時報送實施情況的省區市將給予通報批評。
嚴格執行政策規定
要嚴格執行國務院“三個禁止”的要求,即嚴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區落后生產能力,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嚴禁借國家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之際亂漲價。嚴格按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規范管理,陽光操作,認真落實“五制”,即補貼機具競爭擇優篩選制、補貼資金省級集中支付制、受益對象公示制、執行過程監督制、實施效果考核制。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農機化推廣機構不得指定經銷商;不得違反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不得將國家和省級推廣目錄外的產品納入補貼目錄;不得保護落后強行向農民推薦補貼產品;不得向農民和企業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額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農民購機補貼手續和補貼資金結算手續;不得委托經銷商代辦代簽補貼協議或機具核實手續;不得以購機補貼名義召開機具的展演示會、展銷會、訂貨會。
(源自:中國工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