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發布《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
今年10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涉及的有關問題做了具體規定。 《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是今年《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于今年10月9日以發展改革委第22號令發布實施。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政府對外商投資項目實行核準制,即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以及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準。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核準辦法》對于外商投資項目的申報內容、核準機關及權限、核準程序及時限、核準條件、項目變更核準和核準文件效力等做出明確規定,使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更加法制化、規范化、更具可操作性。 《核準辦法》是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階段,為適應投資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形勢需要制定的一項吸收外商投資的重要規章。它的發布實施不僅沒有改變我國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而且創造了更加有利于外商在華投資的體制環境,對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吸收外商投資、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健康協調發展將發揮十分積極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