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如何進入中國工程機械租賃市場
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蒸蒸日上,建筑機械設備租賃在國內發展也如火如荼。很多外資企業都希望能在中國的市場上分一杯羹。然而怎樣進入中國的建筑機械租賃市場大多數企業都摸不到門。
中國的租賃行業主要分為兩類:出租服務和融資租賃。目前工程機械設備的租賃大多采用出租服務的方式,也有一些采用“以租代售”的方式銷售工程機械。但是境外企業如何介入租賃行業是外資企業比較關心的事情。
租賃屬于服務貿易,但涉及境外企業就比較復雜了。首先我們可以考慮跨境租賃的方式。所謂跨境租賃就是出租人是境外企業,承租人是境內企業,反之亦同。既然“跨境”必然涉及國際法律問題。
在世界范圍內,有關租賃目前有一個《國際租賃公約》,它界定了簽約國跨境租賃的責任和義務。在簽約內的國家和地區都要遵守公約的規則。中國是公約的簽字國,但由于是在上世紀80年代出臺的,而那時中國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階段,國家對租賃的認識還不充分,因此沒有經過人大討論生效。
但這并沒有影響中國開展跨境租賃貿易。只是范圍限定在飛機和石油勘探等少數領域。其他行業很少采用這種方式。在操作時沒有相關的程序,因此很難開展業務。主要原因是提出這種方式的企業比較少,沒有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但在海關可以按照暫進、暫出的方式監管物資,時間不超過6個月。
問題不在于此,關鍵還是外匯問題。中國是個外匯管制國家,租賃特別是出租服務屬于服務貿易。換句話說如果設備進出一次就要向境外支付外匯必須要符合服務貿易的條約。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外匯是無法匯出境外的,除非得到特殊批準。好在中國已經加入WTO,制定了服務貿易的開放進程。但作為企業,為了盡早強占市場,不愿意等待。因此有一些境外企業開始以變通的方式進入中國,主要方式就是在中國成立合資租賃公司以解決經營資質問題。
有關租賃,特別是融資租賃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允許外資進入中國,關于出租服務的業務也在入世前夕2001年8月14日出臺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界定了出租服務和融資租賃的準入條件。其中出租服務需要5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融資租賃需要2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境內外資租賃公司做跨境租賃就比較方便,他們通過轉租賃的方式解決了租賃物件跨境問題、法律問題和外匯支付問題。由于門檻增高,境外企業對中國的租賃環境又不甚了解,因此多數企業都處于觀望狀態,不敢貿然行動。現在的發展趨勢是關心租賃的境外企業主要源于設備制造廠商,而不是租賃公司或金融機構。他們看到工程機械在中國的市場的競爭非常激烈,也了解租賃給企業競爭帶來的好處,更知道如何運作,唯一要解決的就是在中國境內租賃的經營資質問題。
工程機械設備主要采用出租服務的方式。對于境內企業他們做起來比較容易,因為按照中國目前的政策,出租服務是不需要監管。只要通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經營范圍中增項租賃一欄即可。境外企業要想得到同等待遇可能要等到入世5年以后。目前還需要按照《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受到監管。換句話說監管政策的出臺反而提高了外資企業的準入門檻。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目前精明的企業不是等待,而是積極想辦法解決這個矛盾。中國的租賃公司都有委托租賃的業務。外資企業可以通過委托租賃的方式在境內開展租賃業務,解決經營資質的問題。由于又多了一個環節,租賃的費用可能增加,從而降低競爭能力。但是企業的競爭不僅在于價格,更在于服務,如果我們的設備具有競爭力,我們的服務能保障承租人的利益,增加一點委托費不是主要問題。企業可以通過委托租賃的方式側面介入租賃市場,避免大額資本金先期進入,然后承擔經營風險要好的多。通過委托租賃,外資企業不是等待,而是以最小的代價,開發最大的市場。如果效果不好,可以立即退出。為此出租人為承租人承擔一些委托費作為市場開發費用也是值得的。
通過委托租賃的另外一個好處就是不僅可以采用出租服務的方式,還可以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銷售自己的產品。而國內生產企業這種“以租代售”的變相融資租賃的方式,在法律上還沒有得到支持。
過去外資企業進入中國的租賃業大都經營失敗,這也是許多外資企業不愿意在中國成立租賃公司的原因。
從外部環境看,過去中國租賃業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市場秩序混亂(轉軌過程的必然現象)。但目前租賃行業的四大支柱:法律、會計準則、稅收、監管都以建立,市場環境逐步改善,內資租賃公司開始走出困境,向創新租賃階段發展。
從內部因素看,外資企業注重融資,忽視服務,人才缺乏本地化,特別是缺乏專業人員對中國租賃市場的分析和調研也是造成經營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盡管各方面條件得到改善,中國的租賃行業仍處于幼稚階段,但人們的觀念以從簡單融資向全方位服務發展。對于外資企業來說,可以借助豐富的租賃經驗,結合巨大的市場,通過變通的做法盡早地開發這片處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