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并購規定出臺遏制惡意收購
就在凱雷與徐工收購案僵持不下的當口,由商務部牽頭制定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本周三正式發布。
據聯合國貿發會《世界投資報告》顯示,從2001年到2004年間,外資在華并購占當年外商直接投資的比例增長了近12倍。各方原本猜測至少要今年年底才能面世的《規定》加速出臺,將有效遏制住惡意收購這一外資并購中的不和諧雜音。
并非對外資“踩剎車”
“《規定》對外資并購依然持鼓勵態度。”商務部對外經濟貿易研究院外資部金伯生主任肯定地表示,“我國加入WTO之后外資并購案驟然增多,原有相關法規在這方面幾乎是空白,亟需一部新規來規范外資的收購行為。很多發達國家也有類似的并購規定。”
據悉,新出臺的《規定》與2003年出臺的暫行規定之間的最大不同,是增加了對于外資并購重要行業、老字號及大品牌以及進行股權置換的相關審批要求,而且對于被收購的國有企業資產評估方式做出了限定。新規要求,評估機構中必須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中介機構,而評估結果如果明顯低于資產價格或最終出價低于評估價格,都要被有關部門“關注”。
顯而易見,新規中增補的條例對于防范國有資產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對于外商準入的行業和領域,依然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為準,并未作出更嚴格的限制。
成“真假”外資試金石
專家認為,新規出臺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對那些通過海外借殼上市來轉移國有資產的企業加了一道“緊箍咒”。
“過去這方面沒有相關規定時,很難判斷前來并購的外資企業性質。即使是一個在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國內公司,通過正常渠道在國內進行的收購也會被批準,但其結果往往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金伯生說。
而新的規定中對外資股權置換做出了規定,此類收購都會報商務部審批,“真假”外資企業會在收購之前就先過一道審查關。凱雷徐工談判有望提速
對于曠日持久的凱雷徐工收購案,新規的出臺無疑為雙方都提供了最具支持力的理論依據。專家認為,無論這樁收購最終能否達成,新規的出臺,都將加速談判的進程。
“其他的大型收購案談判也會將這一規定作為依據。”金伯生認為,外資在華并購經歷高速增長期之后即將進入規范盤整期。
記者沈衍琪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