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并非簡單的做“加減法”
據悉,政府大部制改革棋至中盤,重慶市工商系統卻“再立門戶”,成立副廳級局―――經濟檢查執法局,是否有違政府機構改革的初衷?此舉對重慶政府的機構改革,又有何意義?
“政府機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轉變職能和完善管理,大部制之所以能自上而下在大范圍推行,就是被認為能有效實現這個目的。”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主任、行政管理學研究所所長毛壽龍在接受采訪時稱,目前還必須走出一個誤區,就是認為大部制就是政府機構改革的唯一手段。
他認為,大部制不是一個筐,若“再立門戶”能在減少執法成本的基礎上轉變職能和完善管理,也是符合政府機構改革方向的,“重慶市工商系統的改革是否成功,當以此為一個重要的檢驗依據”。
毛壽龍說,從全國情況來看,目前的工商執法存在諸多爭議,如辦案不夠專業或多頭辦案的現象時有發生。成立專門的執法局,對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等建設而言,是一次有益制度探索。如能成功運行,可為政府機構改革提供又一個值得借鑒的范本。
如果說新增一個副廳級機構做的是“加法”,那么此前重慶推行的大部制改革就是“減法”。
實際上,以2008年8月8日重慶市農委的掛牌為標志,我市就掀起了以大部制為思路的政府機構改革。市農委由原農業局、農機局、農辦與農綜辦組成,調整之后,市直屬機構減少1個,直屬局事業機構減少1個,而處級內設機構減少了16個。而到今年3月,這一思路得到進一步深化:包括市信息產業局、市經委等在內的10個部門被“動手術”,其中8個合并,另外2個部門中,1個更名,1個升格。
不做簡單的“加減法”,被毛壽龍認為是重慶改革的精髓。“無論是哪一種路徑,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在于監督體系的建設。”他說,以做“減法”的大部門制改革為例,內部也必須有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并相互制衡的機制,不能讓有的人擁有從決策到執行的全部權力。對于重慶市工商局做“加法”、成立經濟檢查執法局而言,同樣也得有相應的監督體系,“由多個處級合并升級為副廳級部門,規避權力失控的危險,是改革要注意的關鍵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