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電器又要跨“節能”高檻
繼日本提高部分電器能耗標準后,近日美國又醞釀提高十五大類電器的能效標準—— 據了解,去年11月23日,美國向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提交了《關于能源節約標準的154號通報》,其主要內容為:美國將對燈具、商用空調和采暖設備等15大類消費產品及商用和工業設備的能效標準作出修正,美國能源部將通過立法確定以上產品的節能標準,多數標準計劃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別實施。 省質量監督局WTO/TBT(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咨詢中心李寧告訴筆者,根據WTO規則,從公布之日到今年1月18日為該通報的公眾評議期,在此期間,WTO成員方可對該通報提出評議意見。因此,我省相關企業如果對美方做法有不同意見,可以向該中心提出,由該中心匯集到國家質檢總局,在WTO框架內向美方反映。 但從目前我省的情況來看,企業反饋并不積極。寧波市是我省電子電器產品的主要生產基地,該市出口的電器產品中,有不少都在此次能耗修正產品的名單之列。如美國通報中涉及的燈具、照明裝置,2004年寧波的出口額達3.82億美元,其中對美出口為6852萬美元。但是,寧波市WTO/TBT咨詢中心有關人士卻告訴記者,目前該市受影響的數百家企業中,向該中心提出反饋意見的很少。 企業為何主動放棄自己的抗辯權利呢?位于臺州的星星集團有限公司是我國冷柜出口的主要企業,美國是其海外主要市場。該公司質量部的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已在網上了解到美國此次修訂標準的信息,會盡快與質監部門聯系。但他也表示,該公司出口產品的能耗標準本來就高于歐洲、美國等地的通用標準,因此,這次美方標準修正不會對出口造成太大影響。 冷淡反應也暴露出我省一些企業應對技術性壁壘的敏感度還不高。寧波市WTO/TBT咨詢中心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技術性壁壘在國際貿易中日益增多,而公共評議期是我省企業應對技術性壁壘可以充分利用的主動階段,企業應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及時提出反饋意見,并積極跟蹤立法情況,對法規實施作出正確評估,據此調整工藝或進行技術革新。這樣才能將不利影響將至最低。 有關人士指出,目前各進口國在對我國出口的電器產品提出更高節能要求的同時,已顯露出以提高能耗標準作為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傾向。對此,浙江企業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